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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heng8
一缕阳光
By 索
我慢慢地朝地平线走去,四月的天空很沉寂,重云压抑着我的视野,我闻到远处飘来的阵阵油菜花香………我只想走下去。他们说我是苦命的孩子,但他们不明白有人曾经那么深沉地爱过我,甚至为我而耗费了一生。这是真正的幸福,却只有我能体验得到。
一、我叫珮,我爱我妈妈。
三天前,妈妈对我说:“我很满足了,我的女儿长大了。你是我唯一的骄傲。”
说完她闭上了眼,眼底流下一滴晶莹的眼泪。
但我没有哭。我的悲痛像汹涌的怒潮冲上心的堤岸。但我没有哭。我呆呆地注视着她。妈妈。妈妈。你那曾经如花似玉的容颜已被病魔凋零得千疮百孔。但你去时的脸上还挂着疼爱的微笑。我知道你的心是痛苦的,那一段往事永远没人再提起,它就这样随着你去了坟墓。但我还记得,爸爸也记得。那一夜,你不该离我们而去。
我记得我撕心裂肺的哭喊:“我要妈妈!”我的眼中浮现出妈妈微笑的脸庞。
“妈妈走了,她不要你了。”奶奶对我说。
“不,妈妈要我,妈妈要我!”我徒劳地叫喊。但妈妈不回来,像在我记忆里留在了八年的梦,我一醒她就飘走了。有一天爸爸注视着我,竟像个小孩子一样号啕大哭起来。我惊慌失措,眼泪在眼眶中打转。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知道妈妈为什么要离我们而去。
她不该爱上另一个男人。
后来,就有另一个我称为“妈妈”的人取代了她的位置。爸爸爱她,她很漂亮,但她不是我妈妈。
后来,妈妈回来了,眼睛被眼泪一遍遍刷洗过,已经黯淡无光了。她来找我,给我送吃的,但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她。
后来,她跳了河,却无助地被爸爸救起。后来,另一个“妈妈”走了,原来的妈妈又回来了,依旧那么美丽,那么慈爱。她知道我从来没有恨过她,因为当她伸手拥抱我时,我也毫不犹豫地扑向她的怀中。
再后来,妈妈病了。病得很重,我看着她一天天憔悴,一天天枯萎,就好像是所谓的报应。
二、她叫鸷,爱着我爸爸。
一声声,一阵阵猛烈的撞击声,抽打声,还有妈妈歇斯底里的尖叫,一切在我年轻的头脑中回响。
鸷,那个曾经被我叫过“妈妈”的人,打来了电话。妈妈看拿起话筒,听见了她残酷的嘲讽:“你要死了,你知道么?快了……”
很多年已经过去,我不再记得鸷的容貌,那段记忆如曾经飘下的尘埃,一扫便消散了。但鸷没有消散,她像一团阴影笼罩在我的家庭上。那天开始,我再也数不清爸爸妈妈之间有多少争吵。
有一天,我接到了鸷打来的电话。“我找你爸。”她冷冷地说。
我终于按捺不住怒火。“你这妖精!荡妇!贱女人!”我找到了我听过形容一个女人最恶毒的词汇。然而对方只是幽幽地笑着,那笑声如此冰冷,冻住了我的呼吸,寒彻了我的心肺。
终于有一天,鸷的诅咒应验了,妈妈睡了过去,再也没醒过来。
妈妈走之前,曾极其努力地写下一行字,要我给爸爸看:我曾经犯过傻,你也是,我原谅你……爸爸坐到她身旁,怜惜地看着她,垂下头,说他只是累了,很累了。
三、他叫桓,是我的弟弟。
“珮,是时候了,该带你去见一个人了。”爸爸拉住我的手。
我有些犹豫,但还是跟着他去了。当我见到鸷时,我竟然没有了恨,站在我面前的仿佛是个陌生的女人,脑海中全然没有了她的印象,她是那么干净,那么清瘦,完全配不上我形容她的词汇。
“来,叫阿姨。”爸爸小心翼翼地提醒道。
我无语。
然后,一颗重磅炸弹在我心中炸响。他们让我见到了我弟弟——桓。一瞬间,我所有的心理防线全部崩溃了。原来,爸爸妈妈不是为了一个骚扰电话来争吵,而是为了一个多出来的弟弟!那个女人如此狠毒,竟然把一个私生子生下来了。她这样做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占有我爸爸,完全地占有。看来她已经达到这个目的了。
桓已经八岁了。他很害羞,但他长得如此清秀,像爸爸。
我默默地陪着桓进了厨房。“姐姐,你要吃什么吗?”他轻声地问,嗓音像甜果酱。我的头昏昏沉沉地,跌向前去,一手猛地抓住他的头,愤怒地吼道:“你不是我弟弟,不是我弟弟!你只是一个错误,一个错误!”我的另一只手摸向一把剪刀。桓大声尖叫起来。
“住手!”爸爸冲进来,“他只是个孩子!”
我放下桓,手不停地颤抖。我跌跌撞撞地走了出去,任凭白色的阳光在我眼前流淌。
夜晚,我下定决心,准备离开,离开这片土地,离开所有人。爸爸走到我床边,抚摸着我的头。我第一次感到了如此深沉的父爱。他说:“爸爸以前犯了错,对不起你和弟弟。但你一定要相信,我永远都爱着你……”话没说完。声音已被啜泣淹没。我抑制不住泪水,任由心绪的洪涛肆意奔放。
第二天,我去见鸷。她依旧那么冷静和残酷:“你说过我是妖精。你说对了。我就是。我要什么事发生,什么事就会发生。”
“是啊,”我冷冷地回答,“我也是个妖精,你不知道,我一直诅咒着你,诅咒你永远得不到幸福的归宿。”
“哈哈哈,”她放声大笑起来。我转过身,任由寒冷的笑意刺透我的耳膜。我要走了,永远不再回来。
后来,爸爸也走了,除了我,或许还有桓,没人知道他去了哪儿。看来我的诅咒也应验了。
………
我慢慢地朝地平线走去,只想走下去。四月的油菜花像金色的大海包围了我。我闻到了浓烈的花香。天空中,一缕温暖的阳光射破重云,如流火般点亮我全身,我似乎又感到了妈妈柔情的轻吻……
江与湖
By 十二月
小minmin是个杀手,她从小就练剑,她学习的剑法没有来路,也看不出什么招式,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杀人。
她的母亲总是微笑着对她说,你会成为最好的杀手。
十六岁那年,她成了天下第一的杀手。她杀了原来本是天下第一的那个人—小呆呆的师父。
小minmin:哈哈哈哈,我是天下第一。
第一幕 第一场
小呆呆站在师父坟前。
呆:(悲痛地)啊,师父,这么早就死了……我的师父啊……
3秒后。
呆:让我来算算我能分到多少遗产!(从口袋中掏出计算机)
呆之师父:(被气醒,从坟中爬出,怒)不孝啊,杀我的人叫小minmin,如果你帮我报仇,我就把所有遗产都给你。(说完倒)
小呆呆:(顿时两眼放光像40W的灯泡)Yes,Sir。(快步离去)
第二场
minmin家门口。
呆:(大叫)小minmin,你杀了我师父,我要……
小米米闻声出门看小呆呆见到小米米的花容月貌
呆:(两眼放光像1000W的电灯泡)我要……我要你做我的女朋友1
米米:你……(上下打量那副呆样)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啊,他叫小枪枪,比你帅多了,而且人又好……
呆:(急切地)可是我师父留给我五钱万遗产啊,天地银行的哦。
米米;哦……考虑考虑(心中窃喜)
小枪枪闻声,从屋里赶出来。
枪:哪个东西活得不耐烦了,送上门来。(拿着老步枪作进攻状)
呆:双枪大伯……
枪:(怒)你这呆瓜,我长这么帅,竟然叫我大伯,拿命来!
呆:(拿出武器—菜刀一把)来吧,我不怕你的。
枪:就是,who怕who嘛。
几分钟后,一人倒地,是小枪枪。
解说:为什么是小枪枪倒了呢?答对有奖,抢答开始。
答:因为他的枪里没有装子弹。
呵呵,大家一起吃糖果。
枪:(死前遗言)minmin,你要为我报仇,别忘了家里的小嗡嗡还没有吃早饭呢!(一命呜呼)
呆:(脸色苍白)你们……有child了?
Min:啊,没有的事,小嗡嗡是我们家的大狗狗。就是……
小嗡嗡从屋里跑出来,张开大口,要把呆吃掉。
Min:(向小嗡嗡喊)别咬,他有很多钱!
小嗡嗡连忙从半空中掉下,摇着尾巴向小呆呆讨好。
于是小呆呆牵着小minmin,小minmin牵着小嗡嗡,向小minmin的老家—天鸭湖走去。
第一幕落。
第二幕
第一场
小minmin老家中。小minmin的妹妹小瓜瓜正在房顶上练剑。
Min:小瓜瓜怎么站这么高,小心摔哦。
Min之妈:小瓜瓜她摔了好多次了,没事的。只是我们的屋顶又遭殃了。
呆:(抬头,数)一、二、三、四……大妈,你家屋顶真大,还透光,一共89个洞耶,光线真不错。
瓜(从天而降)疼死我了。
Min之妈:(忙跑进房间,打开保险箱数钱)这个月工资只剩下一毛了,(沮哗哗流下),其余全用来修房顶了,
瓜:(突然上前握呆的手)帅哥,你贵姓,贵庚?
呆:……
瓜:算算我们八字和不和呀!
呆:好啊好啊。
Min:(劈头一棒)好你妈个头!
小呆呆立刻倒下。
第二场
三天三夜之后小呆呆忽然醒了。只是头已变形。
瓜:(心疼地)一定很痛吧,被姐姐打得那么惨。
呆:恩。
瓜;不过你的头确实很怪(狡黠地笑)让我用剑剖开看看它是怎么长的,怎么这么容易变形呢?
呆:不要!
Min:(站在门外,火冒三丈)这个混蛋小呆呆,竟然勾引我天真可爱纯洁善良的妹妹小瓜瓜,哪像我以前的小枪枪啊,对我死心塌地(泪下)
这时,小枪枪的爱犬小嗡嗡带着一只粉红色的小猫回来了。那只猫长得真是猫圆玉润十分可爱。小inmin望着这两对亲密的神情,伤心过度晕倒。
第三幕
第一场
(三天以后)小minmin醒了过来,看到一个陌生的地方。
Min:咦,我在哪里?我记得我好像晕了过去嘛,是谁救了我?(脸红)不会是哪个帅哥吧?
猫:啦啦!
Min:(吓一跳)……(突然看到有人向她走来) 不要过来,我可是天下第一杀手哦!(声音颤抖)
豆:(远远停下)我叫小豆豆,(指着小猫)这是我的爱猫小啦啦。这几天,她拐来一只小狗狗看上去蛮肥的。不如我们宰来吃吧。
Min:(怒道)喂喂,你这种人有没有道德啊,长得像非洲野猪似的,还想伤害我亲爱的小嗡嗡。虐待动物是犯法的啊,你知不知道?
豆(脸色大变):大妈,原来这是你的狗。No wonder……和你这么像……(走近)咦,好像是个美女嘛,……啊……
Min:去死吧――(拨剑,林中顿时叶纷飞)
豆:啊!(应声倒地)
min:(神色冷峻)死有余辜……(suddenly)他说他叫什么?小豆豆,咦,那不是我失散多年的哥哥?……(泪下)
第二场
天鸭湖
呆:瓜瓜,你姐呢?
瓜:哦,对哦,我姐呢?
呆:是不是出去乱走了?哎呀,要是她迷路了怎么办,她那么漂遇到色狼怎么办?
瓜:(窃笑)还有比你更色的吗?
第三场
嗡和啦正在浪迹天涯。
嗡:你准备去哪里度蜜月呢?
啦:我们去埃及,那里的金字塔好壮观耶。顺便去法老墓挖两广宝藏回来。
嗡;真是好主意,但我们怎么去呢?
啦:废话,当然是偷渡啦,多省money呀。
一猫一狗租了一条小船驶进大海,远处传来风浪的声音,接着是呼救声,接着……(幕落)
第四幕
收尾了,主角的独白。
Min:现在所有的人都离开我了。我不回去,那里让我觉得难过。我已经拿不起剑了,我是个失败的杀手。我终于战胜不了感情这东西,我想过普通人的生活。也许很快,人们会忘记一个曾是天下第一杀手的minmin吧。
呆;我不知道为什么minmin会离我而去,她去了哪里啊?我该回我的江南,在那里,等她回来。
枪:我曾对minmin说,我要陪着她,直到她成为天下第一杀手。我算是履行了我的诺言,我可以离开她了。那个男孩会很好地照顾她,别让她一个人呵,她怕寂寞。
瓜:姐从来没回来过。江湖上传言姐姐杀死了自己心爱的人自尽了。小呆呆也回去了,我
知道他深爱着姐姐,我很努力地练习我的剑术,只是用来记念我姐姐,我看到她的面容浮现于
天空,然后渐渐模糊消散。
(幕落)
后记:这是很久以前和两个朋友合写的,当初只为娱乐,如今却成回忆。那段快乐时光一去不复返了。可是要记得,大家都要记得。
剧中人物都是有原型的,一个已去了加拿大,其余五个还在这个学校。但已不像三年前了,疏远得仿佛我们早就写下的结局
煞
By 雪颜
他望着自己胸口那朵盛开着的莲化,倒下了。红色渐渐将他吞噬,为他送行。
女孩欣赏着眼前的场景,就像是画家对自己满意的作品,反复地回味。
男人说:“我们走吧!Rebecca呆在这里太久,会给警察留下线索的。”
女孩并没有理睬男人,她俯下身,像画家一样,在那个躺在地上的人身上,留下了一个印迹,吻痕。
女孩的平静让男人开始慌张,二十年来,他面对无数次危险,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慌张。男人再次催促。她才抬起头,起身。
女孩凌乱的发丝搅乱了男人的心绪,他有点不安。十二年前的那一幕就像种子般从他心中破土而出。男人用眼睛的余光瞥了女孩一眼。太像了。那冷漠的眼神,滑顺发丝,妖艳的步伐无一不和那个女人相似,还有那淡淡的香水味,同一种牌子,同一种味道。她继承了那个女人的一切。
女孩突然停止了脚步。“怎么了?”男人问。女孩抬起头,望着男人说:“他很美,刚才。我想再看一眼。”
“不行,你忘了你是干什么的了吗?”男人低声问道。似乎是叱呵,却又隐约透出些许惋惜。
“杀手。”女孩说完便钻进车子里。这是一辆法拉利,有着让人窒息的红色。女孩很喜欢。 男人觉得女孩更像一个艺术家,每一个死于女孩手中的人,就像一件艺术品一样,她喜欢这浓烈而散发着诡异的液体,这种红色让她痴迷。她酷爱着这残酷的美。
“喝什么?”男人问。“Volatie!”女孩一边把玩着她细长而洁白的手指,漫不经心的回答道。男人托着高脚杯,放在女孩面前。女孩轻轻地托住。透过杯子,男人看见她那迷离而冷漠的眼神,心不由怔。
他放下杯子,回到了房间。打开柜子,找出了那把曾经陪伴他的AW-45手枪,这是他最好的朋友,男人抚摸着AW-45,轻轻说:“兄弟,我快要死了,你知道的,当一个杀手动了感情的时候,就是他生命结束的时候,我希望到时为我送行的人是你。”男人的一切都定格了。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仿佛是这沉重的空气挤压着他。
十六年前他把她从那个女人的怀中抱来或许就已经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了,但却没有想到,会这么快,且是以这种方式。那个时候,女孩站在女人身边,望着男人的子弹,贯穿了女人的头颅,只是静静地看着,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切意味着什么。甚至那喷薄而出的液体让他兴奋无比,对于她来说是如此美妙,女人笑了。
男人带走了女孩,并为她取了个名字“Rebecca”。女孩毫不在意这个将死亡的种子种入女人身体里面的男人。女人热衷于烈酒和色彩,她偏爱Whiskey和Volatile,就像她偏爱红色。烈酒能让她陷入幻想中,一切像是停滞的空间,任她摆布。
男人走出房门,倒了杯Whiskey,缓缓地下肚,喉咙顿时被酒精所带来的灼热所占领。他看见了女孩,女孩正在阳台上倚窗观望远处的风景。一阵风吹来,荡起女孩的格子裙,纤细的小腿裸露在男人面前,这时男人仔细地看着女孩,观望着触手可及的却又遥远的美丽。不知是烈酒作祟还是欲望在燃烧,一阵清风吹来,男人反而觉得更加难耐。
女孩察觉到了男人怪异的举动,她仔细地盯着男人,那眼神分明是审视,就像一个艺术家在打量未完成的作品一样,而男人第一次从女孩那冷漠的甚至带着死亡气息的瞳孔看到了希翼,这如雪的容颜上第一次绽放微笑,男人很快又回房了,因为这笑容让他不安。
也是十六年前,他曾经见过这个微笑,让无数男人神魂颠倒的微笑,也是这个微笑为她唱起了挽歌。女人对女孩说:“时候到了。”她轻轻抚摸着女孩的头,就像一个艺术家打量未完成的作品一样,只是多了些许惋惜。
这时,女孩推开男人的房门,把男人从十六年前拉回。男人不由倒吸了口冷气。女孩以一袭艳丽的鲜红吊带睡衣出现在男人面前,修长的腿让女孩显得格外单薄。但却依旧掩盖不了那透出的妖娆。男人惊呆了,这个邪恶的天使让他沉醉了。一切都模糊在这片红色中。
男人抚摸着这柔软的身体,少女的体香让他迷茫,像雪一样白皙的容颜,以及那精致的五官,使他越发地感觉到这是件昂贵的让他无法承受的艺术品。她不可能属于他。男人发出一声叹息,这轻微的呼气惊醒了女孩,女孩倚靠在男人的胸口,说:“你的心跳的真好听。”男人仔细的看着女孩的脸。十六年来,第一次男人如此近的看着这个那个女人所留下来的孩子。
“你爱过人吗?”女孩问。男人可以感到这带着娇喘的声音从他强壮的胸口滑过。他很惊讶,这是女孩第一次向他提问。
“是的,二十年前我差点爱上了一个女人,所以我差点丧命。”男人想了想说。
“那个女人叫什么?”
“雪妍”男人顿了顿说,“你的母亲。”
“哦。”女孩异常的平静,那眼神依旧如此冷漠,男人永远也不能从女孩的眼神中读出什么有用的信息,“她很漂亮吗?”女孩继续问。
“是的,但是我杀了她。”
“我知道。”女孩说,“你来找她的前一天,她就告诉我,会发生的一切。她说,我的父亲是个杀手,因而我没有父亲。”
男人的身体打了个颤,他望着这个依偎在胸前的少女,缓缓的问道:“你十六年前的名字叫什么?”
“连雪。”女孩说到。
男人没有表情,没有任何举动,只是呆呆地看着这个少女。
二十年前,曾经有个女人在他最落魄的时候献身给他。然而男人却没有觉察这一切,因为他的伤痛早已让他感官麻木,只觉得后来一切都好了。他因为这次刺杀而成了最有名的杀手。而他必须忘了那个女人,因为杀手不可以爱任何人,否则只有死。
女孩从床上走了下来,赤裸的身体被灯光染上了一层迷雾,玲珑有致的曲线依旧清晰可现。男人逐渐迷失了一切,直到那隔着消音器的枪声响起时,男人才惊醒。红色的液体从他身体里躺出,如同盛开的玫瑰花,娇艳而诡异。男人看见女孩,那冷漠的眼神充满着痴迷,手中握着的是他的AW-45。
男人说:“我是你父亲。”
女孩说:“我知道。”
男人闭上了眼。
写完此文,我就知道,定然有很多的人不会接受它。因为它不能为人类基本思维准则所接受,而我就是要撕裂这些所谓的道德,让人类埋藏在内心最黑暗处的意识冲破思想牢笼,我要让这狂野的对自我的追求谋杀一切道德和思维定势。留下的是纯粹的对自我,对美的狂热。
花开在七月
By 四叶
我嫁给了一个已婚的男子,因为我爱他。
他的前妻因为溺水,在前年逝世,留下了一个九岁的女儿——七月。于是,我成了七月的继母。我想我要好好地对待七月,毕竟她是我的第一个孩子。
七月不喜欢我,甚至讨厌我。每次,她都躲在他的背后。我从七月清澈的眼睛中读出了恐惧。我讨厌这种眼神,只有七月不在时,我才能从偌大的房子中嗅出些许的幸福感
这就是他给我的:一流的物质生活和一个有阴影的家庭。
我尝试着改变,尝试着抹去阴影,尝试着让自己认可这是一个幸福的家庭。我很殷勤地对待他的女儿,虽然他疼爱我胜过他唯一的孩子。我按时为七月做早餐,准备便当,开车送她去上学。可我得到的,依旧是一副冷冰冰的面容和充满畏惧的眼神。每当我无意间碰到她的皮肤时总能感觉到轻微的抽搐,她的每一寸皮肤都在抗拒我的靠近。虽然,我是一名心理学家,但我依然对她感到困惑。
一股股凉意一遍又一遍地冲刷着我对七月的热情,终于,我开始不耐烦。我把照顾七月的责任重新推给了保姆。他却并没有不开心,而是很温柔地说;“照顾孩子挺累人的,你早应该这么做的,我不允许你累着。”我看着他善解人意的微笑,被七月冰冷的心又开始温暖起来。
卸去了照顾人的责任,我的生活又变得丰富多彩。逛街购物,美容健身,参加游泳俱乐部,这些活动又生机勃勃地出现在我的周围。我的心逐渐舒朗开来,我渐渐能够用平坦的心去看待七月,而不把她当作让我烦恼的继女。
我的笑容多了,他也很开心。“这才是我的好妻子,”他凑近我,附在我的耳边,“我喜欢看你微笑,露出小颗小颗的牙齿,让人看了很舒心。”我忽然发现只有成功的男子才有如此天真干净的笑容。一旁的七月只是默默地扒饭,她对我的厌恶似乎已蔓延到了她的父亲。我黯然,但无可奈何。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过着,我总以为我会和他白头偕老,甚至,我可以想象七月对我露出发自心的微笑。可老天爷说,这样的话,你就太幸福了……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他虽然颇懂经营之道,但意外地,他破产了。
本以为,他是一个坚强不催的人,因为过去他展现在我眼前的总是笃定而自信的面容。可面对重创,他却选择了逃避。接二连三地汹酒,常常彻夜不归。我也心烦意乱,但我还心存侥辛,希望我能和他面对面地交谈,使他重新振作起来。毕竟,我是一名心理学家,为人解开心结是我的专长,而且他又是如此爱我。所以,我相信我有这个能力使他重生,只要他愿意给我机会。
我一遍又一遍地打电话,不厌其烦地拨着同一个号码——他的手机号。可是,不是“呼叫无应答”,就是“已关机”,最后甚至是“不在服务区内”。我开始担心,真的很担心。但令我意想不到的是,第二天我就看见了他——电视上,报纸上,网上。还有一副触目惊心的横标——**公司经理因破产而自杀身亡。我呆若木鸡,一股寒意从脚底涌上心脏,刺骨的痛,血液在那一刹那冻结,凝滞。
七月不知何时站在我的身后,我虚弱地转过头,“七……”我猛地打住,“月”字被我硬生生地咽了下。因为,我分明看见七月的嘴角露出了一抹笑意,很淡的笑容,只是嘴角微微地上扬,但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快乐。我不寒而栗。
七月并不理会我,她随意翻了翻报纸,然后轻松地走回了房间,好像完成了一个未了的心愿。我望着她单薄孱弱的背影。一股巨大的恐惧感悄然无声地袭来: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丧父丧母,到底是什么力量使她如此坚强,无所畏惧?刚才那一瞬间的微笑,到底是从何而生?她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我试着用我所学的理论去解释,但我失败了,我第一次感到自己是如此无知。亦或是,那根本就是一种完全畸形的心态……
巨大的悲痛,莫名的危险让我近乎崩溃。
警方给了我一封信,那是他留给我的最后一件东西。我颤抖着打开信封,眼泪止不住滚出眼眶,沿着脸庞,打落在心上。
“子菲:
对不起,我真的不想让你看到我的失败,颓废。
即使我让你伤心了,也请你原谅我的决定。
除了房子,我再也没有东西能留给你了。你可以恨我,也可以抹去和我在一起的一切记忆。我只要你为自己而活下去,每一天都能快乐地微笑。我一直喜欢看你微笑,露出小颗小颗的牙齿,让人看了很舒心。
……
……
其实,我知道你并不喜欢七月,七月也如此。所以,你可以把她送进孤儿院。那个院长是我熟识的,他会把七月照顾得很好。这样,你就可以没有负担地去做你想做的事,我不想让你累着。
我要你快乐,永远快乐地生活。
再见……
良生”
纸片已被打湿,秀丽的钢笔字迹蕴染开来,大片大片地化开,像一朵朵怒放的黑莲。
我把自己锁在房间,想了整整一个晚上。
当第一缕阳光从窗棂射进来时,我擦干泪水,将那封信放在一个精致的首饰盒中锁好,毅然做出了一个决定——我要照顾七月。七月是良生的孩子,我不想彻底失去良生,我不想放弃与良生有关的一切。
我打开门,来到镜前。镜中是一张憔悴的脸,素面朝天,楚楚可怜,但依旧让人心动。我简单地梳洗了一下,轻轻地走到七月的门前。我正踌躇着,门竟突然开了,七月直直地盯着我,我的心里有些慌乱,下意识地扶住了门框。意外地,七月竟主动开口说话了,但说了一句冰冷的话:“你可以把我送进孤儿院。”我愣了一下,望着他瘦削的脸庞,为她拥有本不该属于她的冷淡而感到悲伤。“我会照顾你的。”我努力挤出一丝微笑。七月吃惊地望着我,脸上写满了困惑,可继而又恢复了原样,她淡漠地把脸瞥向窗外,只说了一个字“好”,然后便关上门,仿佛一切与她无关
我木然地转过身,缓缓地走回房间。一想到七月那冰冷的目光和诡异的神情,我开始怀疑我的决定是否正确,但为了良生,我必须坚强地去面对,我要勇敢,因为后面的路会很长……
辞退了所有的帮佣,我开始寻找工作。除了一栋空空荡荡的别墅外,我一无所有。朋友劝我卖了它,这样,不仅可以另外购置套房,手头还能有些积蓄。我自己也明白,我和七月用不着住那么大的房子,但这幢房子充斥了我对良生的回忆,无论快乐还是悲伤,我都不想抹去。
经过朋友的帮忙和我自己的努力,我终于找到了一份自己也很喜欢的工作——杂志社的撰稿人。在遇到良生之前,我是一个年轻的心理学家,平时也会有报社邀请我写些文章。我也时常写些自己喜欢的小文章,但很少有被寄往报社的。无奈之下被寄去的,都是一些符合自己身份的,能面对大众的文字。老实说,我不喜欢。但现在,我成了自由的撰稿人,可以用我自己喜欢的文字和大家分享,这是唯一一件令我舒心的事。所以,我下决心做好它,当然,也为了养家。
我整理了一下以前写过的文章,打出来交给编辑,她对我露出了微笑。她是一个和蔼的女士,四十多岁,举手头足都是不尽的优雅。得到她的赏识,我真的很满足。自从良生离开后,我第一次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虽然是极淡的微笑,但我能感觉到我的每一寸皮肤都不再紧紧地绷着,每一个毛孔都在舒展,吐出这几天晦涩的心情。
我的心情很好,领了不菲的奖金后,便给七月买了一些水果,还有一只蔚蓝色的,有镂空图案的发卡。
回到家,七月正在安静地写作业,整个房子空荡荡的,让我不禁意间对七月产生了些许愧疚。
“七月,我买了水果,放在桌上了。”我站在七月旁边,轻轻地说。
“好,谢谢。”七月没有抬头。
我已经习惯了,我不奢求什么,只要她能和我说话,我就已经很欣慰了。我掏出袋中的发卡,“七月,今天我帮你买了个发卡,喜欢吗?”
她抬起头瞥了一眼,“谢谢。”接着,便是一阵“沙沙”的写字声。
“我帮你带上吧。”我挽起七月的长发,为她别上。我分明感觉到她的肩膀在轻微地颤抖。我轻轻地放开握在手中的发束,默默地走出七月的房间。希望以后能改变吧。
我走回自己的房间,拿出那只首饰盒,打开,良生的字迹又呈现在眼前。泪,似乎又溢上了眼眶。
“良生,我比你勇敢。”我噙着泪,微笑。
眼前浮现出良生那张沉稳又不乏英俊的脸,眉宇间总是透着一股笃定的神情。正是这种神情吸引了我,使我甘愿放弃事业,为他而生。
“我要你快乐,永远快乐地活着。”看着良生最后的叮咛,两行清泪终于从脸颊滑落。没有嚎啕,没有呜咽,只是默默地流泪,无声无息却绵延不绝。
“子菲——”
良生的声音!良生在叫我的名字!我猛地转过头,是良生!他正微笑地看着我,一如往日的悠闲。我惊讶地张着嘴,但没叫出声,我怕良生会再次消逝。
良生踱着步,走过来,轻轻地为我拭去脸上的泪痕。
“不要为我哭泣,我要你快乐。”他温柔地注视着我的眼睛。
“良生……”眼泪如流水般倾泻,我早已泣不成声。
良生笑着,抱紧我,我清晰地闻到他身上的青草香味,同往常一样。这是属于良生的味道。这是良生!我紧紧地抱着他,生怕一松手,他就会离我而去。这段日子的艰辛我早已忘却,我只知道,现在的我是最幸福的。
良生轻轻地拍着我的背:“睡吧,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点了点头,幸福而有惬意地闭上了眼睛……
窗外,露出了鱼肚白。
趴在桌上的我猛地睁开了眼睛。没有良生,良生呢?我昨晚分明见到了的!
我发疯似的开始寻找。打开一扇又一扇的门,没有,没有,还是没有。
“你在找什么?”七月的声音突兀地从身后传来。
我在找什么,是啊,我在找什么?良生已经死了,死了!我的手无力的从门把手上滑下,瘫坐在地。难道我昨晚看到的是幻觉,亦或是梦?但却如此真实,仿佛存在过一般。我想不透。我终于设身处地地理解了以前分析过的事例:丧亲之人的臆想和令人费解的行为。我曾经作为一个旁观者,用冷静的头脑去分析,而现在,自己身陷其中,竟如此混沌!我自嘲。
七月皱着眉,转身离开,发束上的发卡已被褪下。但我已经无力去想了,我好累,真的好累。
“当、当……”大摆钟沉闷地击了八下,已经八点了,我得去交稿。我煮了杯咖啡,提了提神,准备好七月的早饭,匆匆地去上班。我不能再胡思乱想,我还要养家。
天色渐晚。
再回家中时,已是晚上。一路望去,住宅区灯火通明,惟独我的家中,只折射出几丝清冷的光线,幽幽的,令人生畏。
我打开门,径直走入厨房,煮了几样小菜。七月一定饿了吧。我解下围裙,来到七月的房间前。就当我准备抬手敲门的那一刹那,我竟听到七月的呜咽声:“妈妈,爸爸已经来陪你了,你为什么还不回来?告诉我,到底要怎么做你才能永远留在我身边?”我的手猛地一抖,她在跟谁说话?妈妈?!
我强压住剧烈的心跳,小心翼翼地将门推开一条缝。屋里很暗,只有一盏台灯幽幽地亮着。七月的手中拿着一面小镜子,她竟然在对着那面镜子说话!
幻觉,又是幻觉!一种令人窒息的感觉裹住全身。支撑起如此幼小的心灵的居然是妈妈的幻影!房间里那种诡异的氛围让我毛骨悚然。七月的压力太大了,超出了她所能承受的范围。我不能让她继续以这种方式寻求解脱,长此以往,她会崩溃。
“啪,啪”我打开房间里所有的灯,强烈的光线刺得我睁不开眼睛,但我需要光明驱赶臆想。
七月的眼中满是泪花,她愤怒地朝我哭喊:“你为什么闯进来?妈妈走了,走了!”
我抢过七月手中紧握着的镜子,“这是幻觉,七月,这是幻觉!你妈妈已经不在了,她早就死了!”我一反常态,大声地朝她喊叫。
七月似乎被我吓住了,又似乎被拉回了现实,她止住了哭泣,一双空洞无神的眼睛张得大大的。
“七月,你看看镜中只有你自己,你的妈妈已经死了,”我的语气温婉下来,“七月,妈妈不可能回来了,但妈妈会在天国看着你快乐地长大。”我努力让七月认清现实。
忽然,七月扑在我的怀中,大声地哭了起来,声音很响亮,似乎要竭尽她所有的气力,但我知道我已经成功了。我轻抚着七月的头发,“七月,从阴影中走出来吧。我会陪着你,你会好起来的。”
终于,七月在我的怀中沉沉地睡去,她太累了。我细细地看她的脸,眉宇间竟和良生那么相似。我开心地笑了,抬头望着布满星斗的苍穹,我似乎看见无限的希望在对我闪烁……
小丑鱼的爱情
By 2f
是否你曾经注意我的眼泪流在透明的水里,发不出声音的感慨,选择作朋友的无奈
——题记
「遇见·寄托欢乐」
那天路经花鸟鱼市场,我买了一条鱼,一条很小,很像《海底总动员》里尼莫的小丑鱼。
回到家,我把它轻轻放在新买的鱼缸里,看着它欢快地在它的新居所里游来游去,我仿佛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安心的居所。为自己的心找到了一个慰藉,至少,回家时不再孤单一人,孤独的心有了牵挂,在这麻木的城市里,为冰冻的心披上了一层薄薄的外衣,尽管薄,却使心温热起来。
每天早晨给它换水,喂食成了我的必修课,瞅着它飞快地冲向鱼食,迅速地吞进,我总会像完成了一件极其伟大的事情一样兴奋不已,心中充满了说不清的喜悦;晚上回家,第一件事就是看看它是否仍在愉快地游动,自由地呼吸。
更多的时候,我习惯于把它当成一个倾听者,我把工作上的不顺利,生活中的不愉快,受到的委屈都将给它听,它会安安静静地,一动也不动地听我讲完,然后闪烁着眼睛,仿佛了解我的心一般,尽管它不能说话,无法表达它内心的感受,我们却似心灵相通一样,彼此怜悯,彼此安慰。
对于我而言,它已不再是一条鱼,而是我的伙伴,朋友,亲人。
「希望·偶然相处」
我是一条小丑鱼,长得并不起眼。
我自出生起就生活在这个脚盆大的鱼缸里,看着身边一天天减少的伙伴,我知道最后我也会迈向这样的命运——被卖掉。于是,每天的我开始不安地期待,我的主人会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是男是女,他会好好照料我吗,我忐忑不安。
我还记得见到她时的那个情景,一个二十左右的女孩走进店里,虽然她脸上带着笑容,我还是看出了她内心的落寞,笑容抵不住压抑,欢乐藏不住疲惫。我的心中升起了一种强烈保护她的责任感,尽管我只是一条鱼,一条小丑鱼。
看着她仔细打量着店里的每一条鱼,我紧张起来。我那么平凡,她会注意到我么,在那么多缤纷鲜艳的鱼当中。我的希望如火柴上的一把火,燃了就灭。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情不自禁地,透明的泪,一落下来就消失在水里,立刻不见。
出人意料地,我听见一个声音说:“小丑鱼,我带你回家,好么?”
「倾诉·爱情来临」
“小丑鱼,你知道我为什么带你回家么?”我呆呆地望着鱼缸自言自语。
小丑鱼不懂我,依然随性游动。
“我看见你,就仿佛看见了自己的影子,一样的平凡,不引人注目,活在自己的一个小小的空间,不被人打扰,也不打扰别人。”
小丑鱼好像懂了,停止游动,同样呆呆地望着我。
“可是,我有种预感呢,我的世界将会不一样了呃,我感觉我灰色的天空好像立刻就要化为彩色,我的心很不安呢。”
小丑鱼依然不回应我。
“我告诉你哦,你可不准告诉别人。哈,我忘了,你只是一条鱼,又怎么会说话呢!”我眨了眨酸涩的眼睛,继续说到:“我爱上了一个人,我能感觉到,我的心都在随他而动。当他悲伤,我也会不愉快;当他欢乐,即使我再痛苦,也会喜悦起来。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一切好象和以前都变得不一样了。”
……
“以前的我,做事从不考虑后果,行为大大咧咧。可是现在,我却害怕,如果我办事不力,说话不巧,会不会影响我在他心目中的形象?我又怕,我过于平凡,他会注意到我吗?我的心惶惶恐恐,不安呢。”
……
“小丑鱼,不说了,我要去看书了,我会努力的,只有让自己出类拔萃,才能让他注意到我。我,决定,从今天起,我不再做一个平凡的人。我要加油,呵呵,小丑鱼,一起啊!”
「聆听·害怕寂寞」
我很满足现在的生活。这个想法,在当她告诉我她有喜欢的人前,一直是。
那个晚上,在她回家之前,我就有种不安的预感,水中的气压那么低,我居然快不能呼吸。我努力透出水面,呼吸微薄的氧气,我按耐住骚动的心,默数着她回家的步伐。
熟悉的钥匙转动门把的声音,我呼地安静下来,望着她走过来,我忽然没来由的恐惧起来。心跳的起伏是那么大,害怕充满了整个鱼缸。
果然,她泛着红晕的脸使我猜到:她恋爱了,或许,只是一厢情愿。
她开始张开嘴,诉说。我习惯,停止游动,聆听。
原来是因为我的平凡,果然是由于我的平凡,她带我回家,苦涩蔓延到我的喉咙。我苦笑,难道你还奢望别的吗?家,有个栖息的地方就已足够,能够停靠,可以放松。知足吧,小丑鱼。
她停了下来,似乎很害羞呢,在犹豫吧,还是在思考?
我竖起耳朵,仔细,小心翼翼地听,听她讲他的好,听她讲她是如何地喜欢他,我的心已麻木,难得的,今天,我没有用心去聆听,只因为那一句:你只是一条鱼。
或许昨天,我还是一条鱼,但,现在,我已不止是一条鱼,因为,我已经有了人的心。
「快章·幸福滋润」
一切都很顺利,至少我这么觉得。
“小丑鱼,你知道么,他居然说喜欢我哦,喜欢我呢,是他亲口说的哦!”我挡不住内心的欢愉,一回家就迫不及待奔向鱼缸。
但是小丑鱼好像病了一般,无力地摆了摆尾。
我急了,喊到:“小丑鱼,你怎么了,不要吓我啊,你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啊!”
小丑鱼仿佛又活了一般,快活地冲我摇了摇头。
“哎呦,你快吓死我了。明天他约我吃晚饭呢,你说,我该穿什么衣服去见他好呢?高贵的?休闲的?还是运动的?哎,头痛死了!”
……
“小丑鱼,你看我最近气色是不是很好啊?我同事都说我变了一个人呢!呵呵,我告诉你,这都是爱情的滋润哦!”我感觉脸红了一下,“小丑鱼,要不,明天我再买一条和你一样的母小丑鱼吧,你也怪孤单的。呵呵,你也要爱情的滋润哦!”
「慢板·品味孤独」
她兴奋的样子灼伤了我的脸,深深地刺痛,我的心。
她看不到我的落寞,只注意他的哀乐;她想不到我的孤独。只在乎他的情感。她的感情已经找到寄托,我已多余,我想离开,我憧憬那片蔚蓝色的大海。
在她大声呼喊我的那一刻,我是满足的。证明她还在乎我,尽管只有那么一点,还是够了,我的虚荣心得到了小小的满足。
但是,她充满活力的脸昭示着她已不仅仅属于我一个人,改变后的她让更多的人喜欢她,她变的那么开朗,不再需要我这个倾诉对象。我体会到了从未有过的孤独,寂寞笼罩了我的心。
我妒忌那个人,为什么他那么容易就得到她的心,为什么他那么容易就让她快乐,为什么他那么容易就介入她的生活。我恨苍天,为什么我那么努力,换来的只是一个朋友的称谓,知心姐姐吗?呵,跟那些电视杂志上的陌生人又有何区别!为什么我只是一条鱼,而且是小丑鱼!最重要的是,为什么我会,爱上她。
我恨我有颗人的心。
「结婚·触摸幸福」
我感到从未有过的满足,巨大的幸福感包围了我。
他是那么体贴,小心翼翼地把我宠着;他是那么浪漫,出其不意地给我惊喜;他是那么上进,兢兢业业地努力工作;他是那么魁梧,高高大大地给我安全感;他是那么细腻,仔仔细细地浇灌我们的爱情之花,让它更加鲜艳。我觉得一切幸福的那么不真实,我害怕晚上一觉睡过之后,一切就会消失不见,太美的欢乐就像虚幻的泡沫,手指轻轻一碰,就化灭在空气中,不见。
“小丑鱼,你知道吗,我很害怕失去他。我不安的度过每一天。我,我……”
我闭上眼睛,任泪流下,晶莹的,咸咸的。
伸手擦掉泪,我笑到;“傻瓜,有什么好哭的。他昨天不是跟你说要和你结婚么,高兴才对啊,你不是期盼这一天好久了么……”我的声音开始哽咽,“小丑鱼,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会哭……,是喜悦的泪水么?我不知道……”
「叹息·感受哀伤」
我变了。
我承认我是很小气的一条鱼。在她恋爱的一开始我就希望他们分手。尽管她会伤心,但是我不会失去她。我害怕失去她,我害怕听不见她说话的声音,我害怕看不见她的身影,我害怕听不见她的呼吸,我害怕,离开她。
我只是一条鱼,一条不甘寂寞的鱼,我也渴望幸福。
她真的去买了那么一条母的小丑鱼。小小的鱼缸立刻变的拥挤。我承认,它很好,性情温和。但是,只有鱼缸能装下它。我的心,早已满荷。
她这么做,是为了摆脱我吗?难道我已经使她厌倦?或许,我早就该醒悟。她,应该还不知道她在我心目中的分量吧。我仅仅是一个朋友,一个倾听的工具。水里的空气怎么那么浑浊,我拼命使劲呼吸,也感觉快要窒息。
那条母小丑鱼真的不错。
「最后·祈祷祝福」
我结婚了。
我们的婚礼盛大而隆重,我受到了很多的祝福。婚礼上的我光彩照人,我的天空拉出了炫亮的一幕,我的世界开始多彩,我幸福地大声歌唱。
我不会忘记你,小丑鱼。我记得是谁在我难过的时候听我诉说,我记得是谁在我孤单的时候陪伴着我,我记得是谁让我一眼就有,家的感觉。
在我获得幸福的时刻,小丑鱼,我不会束缚你。我已决定,把你放入大海,让你更自由的生活,虽然,我对你有那么深的感情。
在海边,我合起双手。小丑鱼,你看到了么。我在为你祈祷呢。
希望我们都可以幸福地活下去。
「苦涩·不舍离别」
我猜到了。
我还是多余的,我的出现会打乱他们的生活。所以,她决定,放我离开。
的确,婚礼上的她光彩照人。现在的她,是幸福的吧。如果是,那么我就可以,安心地离开了。
在海边,我望着她,不忍离去。我听到了她的祈祷,祝福的声音。
你认为留我在身边是束缚,我却认为是享受;你认为我会自由的生活,我却只会黯然流泪。直到离开,我才知道,原来我在你心中也有分量,朋友的分量。
如何才能幸福?
看着你就好。
岸上的鱼
By 罹人谷
我是一条站在岸上的鱼,我彷徨无助,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是一条站在岸上的鱼。可是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我,你应该去活在水里,而不是孤立在岸上!
她很美丽,每次及近及远,带来阵阵欢笑,与礁石激情碰撞,显示了她飞扬的破碎,阳光折射,使我双眼迷离。
我终日无所事事,趴在礁石上静静地看,我深深地迷恋看她,像是中了爱情的毒。
“你为什么站在岸上呢?你应该生活在水中。”
我也不知道,海水让我感到窒息。”
“不会的,水是有美丽的液氧的,你一定会喜欢水中的生活的。”
“哦,是吗?”
我陷入了迷惘之中,面对湛蓝的海水,我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面对美丽的她,我又不能自已。于是我选择义无返顾地纵身一跃。冰冷的海水刺激了我的神经。我猛然清醒,悔悟:我多么愚蠢,原来她的模样只有在岸上才会显得如此美丽,窒息……
“可怜的鱼,我可以再给你一次选择的机会。”上帝在光芒的笼罩下出现在我面前。
“不必了,纵然我有一万次选择的机会,我依然会选择跳!”我回绝了上帝的好意。因为每一次选择都是痛苦的,我不想沉溺在痛苦之中。
“你太傻了!固执得和以前一样。”
“以前?”
……
前世
城堡内血迹班驳,一片暗江,在门的出口处,忠贞的骑士手执利刃,背负犬枪,残损的战衣映出厮杀的残酷,深蓝的披风被血染成了红色,惟有身后的长裙,依旧明亮,没有一丝污垢。
……
(编者注:编者认为本文的成功之处在于行文间流露出理性。读者不应拘泥于它的情节,而应细细品味)
好久的那些事那些人
By 一丘飞月
我是火在秋日里的动物,秋风总会肆意拉长我机密惆怅的线而后零乱的飘散开,注定找不出开端与结局.
不知何时会被眼前秋日 的眼光所吸引,手遮住额头.光线顺着指尖弥三开来,微微地刺痛我的眼.往事忽然 开来.再也挥之不去……
——-漫记
关注<希恒>很久了,却无力提比写一些属于自己与<希恒>的文字.,只是疼惜自己的一份心情!或许无人知晓我的存在.一丘飞月,空洞冷山中的一轮孤月,总是虚幻把自己放在寂地中呼吸既有的那份纯真与感动!
朋友们都说我太冷,冷切心扉!石斛这中定义无可厚非,习惯于人人群中单个地穿 ,不需要任何的陪伴,伤口可以愈合当然心情只有自己体会!很喜欢信乐队的《死了都要爱》那种歇斯底里 畅淋漓地对爱呼唤,仿佛政治流血的上去拼命呐喊!豪气坚定曾令我为之叹服.
这个世界少不了爱.我从不排斥爱.也从不渴望过于唯美的爱情.那太遥远.这些并不矛盾.通并跨哦了的爱我曾有过事情了现在依旧找寻……
我不孤单,至少擎天的存在让我知道我不孤单,有他陪着哭着哭着笑着笑着一切也就过去了!擎天是我从小认识的小伙伴.5岁那年,将听的变故爸爸生意的失败,我被寄当在外婆家.那里有郁郁葱葱的树林.有窄小的乡村小路,还有一个大大的水库.就在那里.5岁的擎天对4对的猫咪说:“从进以后我保护你哦!傻傻的两个小屁孩儿相视着笑得可以葱花随意的冰封.
擎天是一个好男孩.我不善于夸赞别人尤其男生.他很细心,有点可爱,是时常偷偷从家里拿点牛皮糖,糖炒栗子…..给我吃,小小的眼睛里总充满柔和纯净的光.没有激动人新两满的情节,伴随着岁月的年轮我们渐渐长大.
12岁那年擎天13岁.一个夏日午后,他气喘吁吁地跑到我家,额头上汗珠清晰可见,白色的衬衫已湿 了大片.找到角落里的我,延伸焦虑地说:“猫咪,我们要搬家了,去”宿’,也许以后……“不要再说了…..“你……你为什么?我勉强笑了笑说:很好哇,城里条件是不更好!呵呵,祝你一路顺风!擎天愣住可,不大一言,转过身,狂奔出去.我定定地站在原处,再也不敢抬头.因为我怕,我怕看见离去的背影.
他走的那天我躲在水库的小房哭偷偷看他,擎天依旧穿着干净的白衬衫走上了公车.这一次他没有回头,或许已失望到极致.望着公车离去的影子,我突然明白自己的心有多通像他一样,狂奔车追公车,小路边留下了我疯似的呼喊:“擎天你个混蛋你回来啊!可只有热的阳光遮盖住我的容颜,一切消失.
人海中的相遇有命中注定吗?我从未相信5年后的我孤僻的像月亮,钟情于这样的比喻,不浮夸而又典雅,蚊的出现打破我对缘分的理解.犹记得我们是个动感101交友中心结识的,因为他的播友名叫—擎天.当时的自己不由自主带选了他的播友,就因为这个铭刻于心的字,我们时常短信聊天:
”猫咪,今天天气….小心感冒哦!
“嘿嘿,你也一样哦!
”对了.JAY的歌可好听呢!多听可以静心!(女人四十)
“你说啥??不过,我们家JAY一直很好!
”你们家的?!费解.
”当然是喽!……….
年轻的我们只是互相调侃着,互相取 着.毕竟如今的人世江湖险恶.我们是孩子,我们需
要关温 .有那么一天:
”猫咪,恩,我……like一个笨女孩!
”啊,谁呀?要不要我帮你那个?’
”你真的可以帮的,只不过’
”说啦!’
“就是你!’
而后世界寂静,我小小的饿心灵承载不了如此”沉重的打击.
我接受了他.因为他的好!善良,还有就是他住在”宿”.他就是当初的顷天,这是以后知道的.
我们快乐而真心地在一起,只是不象别人那么幸福.我们不常见面,真有短信书信.可我们却比任何一对要幸福,因为爱,所以爱,直到现在我依旧确定当时在一起的真爱不可磨灭,好比埃及金字塔的坚定.蚊很体贴,这没有变过.生日时会送给我折好的幸福星;过节时会特意寄来一些小食品或书本,我们都爱JAY,信乐团.我们仰慕汪曾祺STORY101的四月,这是我们共同的心语园地.我是天蝎座的女生,岁欧阳不懂得:付出’.于我而言,爱一个人无须读出许多.或许极端自私,但是我希望我爱的人可以爱甚于我的期待,就箱蚊刷哦的;爱她希望她的幸福甚于自己.我默许以后的日子我愈加放肆,有事没事打他电话,开始骇异他对我的忠诚,乱吃非醋,粗俗不堪到无法想象.知道蚊离开时我依旧茫然.我们不提分手,静静的离开.我蜜月哭喊,即使痛到自杀的境地.可耻的自己.可怜的人性.我们竟把折磨最爱的人当作一件伟大的杰作去雕琢,现在只剩我一个独立于孤独空间.当梦想照进现实,我们无奈.没有烂漫色彩的悲剧是我们最本质的悲剧:没有英雄色的勇敢是我们最本色的性情.蚊注定只是上天给我的天使.生命中有许多:年少时的朋友,一生的情侣,陌生人的微笑….天使要离开,惟有心底铭记他,祝愿他一切都好.我的真爱还没有结局就已经扑向盛大的死亡. 离别,对于这个词,没有太多的定义,是因为无法定义.面对一次次的离别,麻木中我却体会到什么叫不舍与等待.夜课是我疑望又一高三的教学楼.灯火通明而我眼前一片黑暗。每个人都在为通往罗马大道而奋斗着殊不知结果各不相同高三的哥哥姐姐们在这里我真心希望你们可以幸福,一定要幸福.就在七月,上一 高三的同学离开,住在我隔壁的几个哥哥姐姐也将各奔东西/在他们高考的几天里,我不曾到饶他们.因为一看到那你几张脸,我的眼泪会止住到掉,一发不可收拾.即使内心在并封,对于热爱的人们,我依旧动情,真的为即将的离别而心疼.再次悄无声息,他们走了.没有过多交集.学长血液姐们离开了.当天下午我躲在卧室里哭了3个小时,哭到没有泪水可流,只剩下抽声.吗说女儿真傻.别人又不挂念你!我不要别人挂念我,宁愿一个人残忍痛苦,我不伟大,只是真的喜欢这一群人.早起的时候和学长学姐们为争刷牙,在水龙头前打水战,喜欢看到他们一个个头发乱乱眼神迷离的样子,更怀疑在路灯下踩他们的影子走路的日子,多么希望下一个转身他们一个个会出现的我面前,跟我讲一写趣事,而如今只有空空的一串冷漠回应我.只有偶而的几声车名声为我伴奏,心灵的空虚在那么一刻土崩瓦解. 街灯下张学友的歌声响起:一路上有你,痛一点也愿意,哪怕今生与你分离,一路上有你….
总上会议起朋友这个特别的名词,两个月亮叠加似乎暗示原来一窃飞月也可以有一依靠.我的朋友很少,小学到现在十个不到.而每一个都很认识.我讨厌现在的一些人,平时勾肩搭背形影不离,难时各奔前程形影相离.朋友是什么?不求轰轰烈烈,汤蹈火底朋友..
它是一中生存的提示.我不会为朋友两插刀,因为我是一个平凡的女生,我只是默默的做着我该做的一些事.为可朋友,我们必须快乐地活着.如果没有生存,你还有什么朋友可言.不必要高谈阔论,高唱伟大,“生若夏花的美丽生存,静如木棉地老去”实则堪称人剩一大高深境界.
要感谢天宇中秋送我的一块月饼,我想说那是我收到的最棒的礼物.
想念亦璇,你的纯真与率直影响着我只人的定则.
亲亲舒婷,陪我走过一圈又一圈操场,对我说的每一句鼓励言语.
致敬小曹老师.相隔千里,不知你有没同样小Baby了.和你做朋友是飞月一生的荣幸
………
那些平凡的人却给了我非凡的记忆,充满着人生的每一块心田.
对于一些未曾谋面的朋友我却感到万分欣赏,不是为 情炒作,只是同类感动.他说了.五百年轮回.我们遇见一个人,而我认为五百年若还不相见岂 终生遗憾?一些人事往定今生相会独立的你不会一彷 .底格斯里河的河边,你不尽思念的人终归在下一个莲(年)华出现,而后一直幸福下去.不要太类.选择了高考这条路并不意味着一切由它决定.我们可以成为自己生命的算盘手,珠子便是你的抉择与汗水!
<希恒>里的十八,飞血残阳,我很折服十八文字的温婉细致.阳文字的真切勇敢希翼也是我望尘莫及的.以后的岁月我们慢慢成长,有那么一天飞真的可飞,傲世野狼的文章让我感得亲切感动而对于本人似乎差距蛮大,冷冷的,或于该学会他的隐忍吧!少年的我们有时太需要伪装.这样前进的路才会清晰.
断断续续,总算写完我要进的中中,悲喜交加情感的冲击后,我们留下的就是回味,
而后拍拍衣尘挥挥衣袖,继续前进我的梦,我要一切还没有找到.
寂寞又美好
背起行到远方
年轻的我寻找异乡的梦
我不是繁华的过客
却依染寻找美好
不要很大,小小蜗居就好
我的底盘上一切我做主
我会放声歌唱
心情寂寞又美好!
想……
By小白
记得初中被送到这里,模糊中,一辆车绝尘而去,我站在原地。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学校陌生的人。2002年夏天的阳光很明媚,阳光下的我微微晕眩。
这是我第一次,独自面对生活中的陌生。
但感谢这陌生的一切,它给了我最纯洁无瑕的友谊,让我即使在寒冬,也感到有春暖花开。
2006年的我,站在时间的岔道口,缅怀我逝去的一切,想要挽回,却无能为力。
想念我们纯粹的友谊,没有算计,没有小心翼翼;想念我们阳光下的笑靥如花,透明而率真;想念我们一起走过的三年,又微笑和泪水。那时我一生中最难忘最纯净的三年,处处洋溢着感动。
喜欢中午时,一个人坐在教室,听空旷的教室中回荡着心跳。然后静静坐着,翻阅我小心珍藏的回忆。
喜欢回忆,是因为讨厌面对现在的自己。现在的我,一进知道要成熟稳重,要笑不露齿,要控制自己的情绪。没有谁是谁的谁,也没有谁有义务包容谁。我们都是孤独的,在三点一线的生活中,独自徘徊。在紧张的学习中拼命向上爬,却一次又一次的迷失了最初的自我。
真的很迷惘,真的不知道因该怎样比较好。我想笑不知道对谁笑,想哭不知道对谁哭。我想放肆地摇头说不,但却不敢想象那会有怎样的后果。我想抱着麦克风尽情呼喊,但不知道谁可以陪我到深夜……
好像回到过去,有大片大片灿烂的阳光,有真实的自己,又亲爱的你们。不会感到孤单,不会感到害怕。由你们一路陪伴,一起哭,一起笑,一起任性,一起胡闹……
我是真的很想念你们……
紫鸳冰翼:长大祭奠这已逝的青春,都说校园是最纯洁的地方,可是现在只剩下了无可奈何。
亦丘疼藤:会一直会心疼!善待自己,又是孤冷也是一种幸福!蛮好的
007:看不懂……不发表意见。
狼:有点看到自己的影子的感觉,只是对友情的怀念越来越远了……
…:小白,仔细看看天空阿!天还是很蓝的。每个人的心都像天空一样清澈。一个人有真心,别人也会真诚待你的。不要沉溺于回忆中,相信希望永恒!
三 日
本文描写的是自己目前的状态—迷惘、无助(与爱情无关)或许感到情节太过平淡.但,本文谨献给和我一样搞不清到底想到什么的人.
By 树之
传说中那种花叫三日,有着大朵娇艳的花,红得可怕;传说一株三日只开两朵,同样的摄人心魄,但一朵叫芳芙,一朵叫芳荼,无法分辨;传说取下芳芙的花粉和泉水饮下,能得到三天这世上最美丽的爱情,而另一朵,会让人悄然死去,不会痛苦,而且分外美丽.
————引
关于我房中那一株三日的来历,已经模糊的不清.我日复一日地细心照料,不厌其烦.朦胧中记得有人说过,它三年花开,该是今年的七月吧.三年,情何以堪.
傍晚的风轻轻扣在窗上,我知道那很凉爽,但还是毅然的关上窗户,让窗帘半掩,空调是不变的16℃。我套上大号的棉质T恤,光着脚走出浴室,头发还没有擦干,只梳了梳,让他们垂在肩上。冷气加快了身上水珠的蒸发,冷冷的,让我骤然清醒。我坐在地上,打开笔记本,放在腿上。空调发出的声音不足以扰乱我的心,剩下的,就是连续敲击键盘的声音。
攸及的归来-未能影响我,只是他径直走到窗边,“哗”得拉开窗帘,刺眼的阳光就这样照在我的身上,我猛的站起来,电脑轻磕在地。我略带愠色地盯着攸及的双眼,头发上的水滴在地板上,我们没有理会。
如同以往,他先妥协,他静静地拉上窗帘,“小七,我去煮饭。”然后离去。
住在一起这么久,攸及也忍了我这么久,他可以忍受连我自己都不能忍受的脾气,做到丝毫不放在心上。
我继续写我的文字,直到攸及唤我吃饭。
对面的男孩安静地咽着白饭,这让我想起我的父亲,那个把我视为仇敌的男人,记忆中我们似乎从未这样坐在一起,在他看来,我是杀死那个他深爱女人的凶手。十七年前,随着我第一声的啼哭,母亲离开了这个世界,她是难产而死,而生前唯一的愿望就是让我活下去。她做到了,但,父亲爱她太深,当接过幼小的我时,眼中没有爱,只有恨,刻苦铭心。于是,他很少回家,他不愿意看见我,因为我像魔鬼一样夺走了他的女人。
这些,是我在十四岁那年偷看父亲日记时看到的,那一刻我笑了,笑这个可悲又可怜的男人,笑命运的出人意料。我告诉父亲我要搬出去,他点头,没有犹豫。“每月二百。”他就是如此吝啬对我的言语。二百,我苦笑,够什么?
我搬得很干脆,他没有送我,想来,很多年没叫过他父亲,是的,本来就不多言语。我开始与攸及合租,但二百,是怎么也不够的。我要生存,因此不停息的写文章,但我的文字过于孤冷,退搞不断。我尝试着迎合大多数人的笔调,但收入,勉强度日。攸及曾说过,我的文章太过于自我,尽管美,但只有懂得我的人才能懂。我承认,很多时候,他是懂我的。
攸及与我同岁,他冷静、温和,我奇怪这样的他怎么会和如此怪异的我住在一起,他说是感觉,只是感觉。
吃了饭,我默默回屋,听见攸及洗碗的水声,有一丝的愧疚,但我只放在心里,道歉,不是我的习惯。
我听见攸及敲了敲我卧室的门,我打开,他已离去,门外的架子是一杯刚煮好的咖啡,这是我与他早已达成的默契。我关上门,把耳朵贴在墙上,墙的那一边,是攸及的房间,我企图听到些什么,但没有,很安静。我们之间有一道墙,正是这堵墙,把我们隔得很远。
早晨,我们在相同的时间走出这所公寓,只是他向东我向西,他永远稳重,看不出情绪的波动,而我,一味任性妄为。
我想到三日,两个极端如我和攸及,人人渴望芳芙,芳荼,避之不及。
数学课上,我仍旧写着自己的东西,每堂课都如此,老师勉强容忍,而今天,他终于生气了,是真的生气了,我看见他脸上的盛怒。“如果再这样,你索性不要再来!”然而他轻身回到讲台时,我再次拿起了笔。
三日仍旧慢慢长叶,称得上繁茂,这是我所见的全部,我站在花前,有一丝惆怅。
夜里,我与攸及发着短信,这是我们夜间的交流,他是君子,从不带女孩子回家,也从不踏入我的房门。我问他若是三日开花,他会选哪一朵,好一会,他才回过短信:选你盛下的那朵。
那一夜,未眠。
我是不相信感情的,亲清的赢弱让我在感情的汪洋找不到依靠,我开始畏惧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算是一种逃避,我本能地排斥。
有时我也想,我养三日到底是为了什么,既然不相信,又为何要去追求?攸及的话让我明白,我的心并不是完全麻木,还是有东西能让他惊动。我不在回避爱情,我顿悟,我也是在等待,等待爱情。
早晨见到攸及,有些感动,但是显的无力。心中总有一种不安全感让我窒息,我提不起勇气,不赶向前。
数学课上,我放弃了一天的创作,开始思考。我怕我要的,不是爱情,而是一种寄托,一种爱情的幻影,一种不真实的元素,而或是一种理想中的完美。
我又一次想到三日,芳芙能给的,恐怕正是我要争取的。
我庆幸攸及没有任何的改变,他就是这样,很会伪装但我,不能做到他那样完全的隐藏,我会内疚,会踌躇。他问我是否相信爱情,我始终没有回答。
攸及开始开始花越来越少时间驻足三日,我不敢靠近,怕自己靠得太近,连自己都难以取舍。
那日清晨,三日开花,开得突然,毫无征兆,连花蕾都不曾出现,似乎是一夜间的降临,但有着娇艳的罪恶。我相信他们都是有温度的,宛若什么东西轻轻灼伤我的手臂,我缓缓收回右手,太过美好的东西,能触碰不得。
归来时,房间内很静,里面一切都没有变化,只是好象很多年没有他的造访了。攸及带着三日消失了,或者说,他们从未来过。空气中嗅不出他人的气息,我把窗帘拉起,着厚重的布阻隔了一个空间,于是,着尾子,终日没有晴朗。
是的、攸及和三日,从未出现在我的生活。
既无得到,又何谈失去……
后记:有时,在生活中幻出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他活在你自己的世界,他能给的,是你的脆弱。
……:我总是习惯第一个看稿件,却最后一个写洋流,恐怕是因为我已经失去了本能的判断能力。《三日》的开头是令人索然无味的情节。然而读到最后,是很有感触的,作者并没有为“我”安排“芳芙”的最美的爱情。或许一切 都消失也就是最完美的结局吧! 后记写出了我一直无法表达清楚的东西,感觉很好,这也是我为什么会改变我以往的作风,第一个提笔写洋流的原因吧!Perfect!众编辑要顶啊!!!
紫鸳冰翼:我是一个喜欢情节的人,盼望着有些什么的时候,Everything is over。心中惆然所尖。能用这样的手法将那种空荡荡的心情表达出来,真的很厉害……
亦丘疼藤;过!或许表达的是一种“依赖吧”,至少不觉完美。开头不喜欢,唯一让我感动的是最后的后记,亦或许我的感动早已扑向小四的《夏至未至》了,总觉得蛮好的,比过去看的文章好太多,所以……
狼:大家都过了,我能不过吗?只是我有种心寒的感觉。
007:过,同上
一剪梅
BY飞血残阳
色衰青陨叶吟秋
细饮苦茗
唯有忧厚
夜下谁怜旧时楼
孤灯只影
泪尽心头
花落无痕水相流
几多相思
几多愁
此情何以无人守
才见回眸
梦醒床头
睡不着
BY 小羽
整个城市已睡熟,
可你为什么睡不着?
是想到他们在街角的拥抱,
还是看到他为她撑伞时的微笑?
每个情景都那么美好,
你能想到,看到,却始终得不到。
你说你不在乎,
可你为什么还睡不着?
牵她的手上戴着你送的手表,
给他的信上还留着你的味道
三个人的物品互相缠绕
留下手表,味道,却留不下记号。
每个人都看到你放肆地大笑,
而你的痛苦又有谁知道
每一个笑容要付出太多的辛劳,
泪水却从来往下掉。
你说你要让小船就此抛锚,
为何它还在苦海中飘啊飘。
喜欢的人跟着好朋友跑,
你就像老套小说中的女配角,
演技再好,
也终会被他们的爱情掩埋掉。
他们的幸福下你微不足道,
你又何必自寻烦恼。
好了,我相信你能忘掉,
那就别再胡思乱想睡不着。
把被子盖盖好,
小心着凉,别感冒。
ZZZ……
心外言
BY 蓝冰
孤独的身影
永恒的雨季
不需任何怜悯
年幼的心不起涟漪
再大的冲击
受伤的碎心
永远也不哭泣
希望不用承诺来填心
苦涩的幽灵
无奈的魅影
石沉大海的爱情
在黑夜中等待黎明
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
没说完回忆只剩下离歌
碎心前一秒
用明天拥抱沉默
用心跳为你送行
假如时光倒流
我还能做什么
对你错的或是对的
假如当初我不放手
多年以后的我
会怪你恨你或感动
假如重新回头
我又拥有什么
你想要说的我能要吗?
想假如是伤人的痛
成长是感动的梦
鸢尾
By 雪颜
我把你藏在心底
化做一个迷
没有你
时间早已停止
凄惨的回忆
急促的呼吸
长久的分离
荡漾在心底
无声无息
拮上一支鸢尾
看着它
慢慢枯萎
世界开始崩溃
有点后悔
好想再爱你一回
菊
By 雪颜
夕阳未沉没
菊花未凋落
我对自己说
给你个承诺
不再堕落
不在懦弱
直到世界沉没
爱你不必多说
秋风叩窗棂
细雨沏香茗
世界仍未醒
我等你到天明
原谅我的痴情
默默
守侯你我的爱情
残阳
By 雪颜
琵琶乱
天涯散
流年似水肠寸断
风起人未还
剪切成片段
燕未归
待君回
残阳似血心自醉
烛灭千行泪
我自一片纯粹
爱你未悔
往事旧感 By十八
风望迟来雨打,姗姗!何人言君误入小路,坑洼也疾乡房述。
《越人歌》舞,桨女悦君,君不晓。
VBH
By 黑黯火龙
十三
灵转身走向放置棺木的地下室,将沉重的棺木整个举过头顶。稍一停顿,她轻松再将棺木甩手而出。一道完美的弧形划过天际,远处传来沉重的撞击声和木结构物体那种特有的七零八落的散架声。
子弹向靠近地下室的位置挪动了数步,原先摆放棺木的位置,一个黑洞洞的密道赫然映入眼帘。密道的阶梯异常的宽,呈顺针方向旋转而下。秘道的深处黑漆漆一片,仿佛这道路并不是通向神殿,而是直达哈迪斯的死亡城堡。
“这便是通往神殿某个未知位置了为秘道?”子弹问。
“不错。”
“这么一来,莫非神殿在地底下成?”
“当然不可能,神殿本身并不存在于这个星球上。”
子弹用很疑惑的眼神看着灵,希望能得到对此可以作出合理解释的回答。
“人类的思想模式过于理性,拘泥于无谓的逻辑,这也是血族对人类之以鼻的原因。两个相同空间的位置点,它们之间的通道在人类眼里往往只是一条实际的连线,然后人类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这条连线。那么,如果不同空间之间的位置点呢?在当没有充实的骨架来形容这空间与空间之间的位置时,人类便无能为力,也无法感知到那些位置点的存在。其实这些位置点之间的路线不过是一种过程,只需某种隐喻的抽象的精神力完成即可,而对于我们踩过多少泥土,那不过是一种表象而已。只可惜愚蠢的人类自以为是万物的主宰,不断忙碌于开发资源,开发海洋,而对于自己体内的精神力却视而不见,不过,”说到这里,灵的眼神中再次掠过一种不可各状的冷漠,“人类也没有什么机会去弥补他们的所作所为了。很快,血族便将再次复兴,来替代那低劣却又自大的物种,成为这颗星球的真正主人。”
子弹静静地看着灵,作为这样身份的他,不知是该喜还是悲。
“好了,”灵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再罗嗦下去,那可恶的鸡又得叫了。只要我们进入密道之中,太阳便再也奈何不了我们了。神殿固然有光明的力量以结界的方式保护着,但我们从中间介入,并不会和那股力量正面冲突。战斗的号角已经响起,该上路了。”
灵很敏捷且不失优雅地进入了密道,其次是子弹,还有鲁克和它的部下们。一支由十个强大生物组成的队伍正慢慢向神殿逼近。而死神也不紧不慢的紧跟其后,镰刀与铁链的撞击鸣奏着一支死亡进行曲在不久的将来,恶斗之后,它将是满载而归。
十四
樱紧闭的双眼毫无预兆地睁开了。她起身坐在病床上,环顾着四周的环境。也许是刚醒的缘故,意识还拒绝着清醒,她的大脑所能处理的信息只是关于颜色的。一切都是雪白的,墙壁、被褥,她猜想自己现在的脸色必定也是雪白,不,也许是惨白才对。
正在此,护士小姐推门而入。对于樱的醒来,她自然十分高兴,于是便喋喋不休地和樱说着许多安慰的话,大致就是稳定樱的情绪以便于能够好好接受治疗之类的。不过樱是一句话也没听进去,她的心思早已飞去一个常人无法觉察的地方。
“请问,灵婴墓地离这远吗?”樱清楚地刻梦境中那和蔼可亲的老人的确是这么说的。
“你问这个做什么?”护士用很疑惑的眼神望着她。
“我想知道。”无论是表情或是语气都透露着前所未有的坚定。
“噢,是嘛。那个地方离这并不太远,即便是步行也不需花费太多时间。不过那里很偏僻,而且数天前还死3个人,死相相当恐怖来着。我劝你还是好好养病,少去那种地方为妙。”
“谢谢关心,明白。”
然而一个小时之后,不是有一位不速之客打破了灵婴的宁静,隐约中,一个面具粉碎的声音。
十五
这里有着充足的阳光,然而感觉却过错全不同于酷暑的那种,接触到皮肤上也并没有火辣辣的滋味,那是无论有什么美妙的语言都无法支形容与点缀那种程度的东西。那种恰到好处的轻抚,让人抛弃了一切的烦恼与不快,只是想痛痛快快地躺在草地上晒个半天,或是更多的时间。而时间本身在此却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意义,就好比是废弃了的不流通的纸币般的东西。没人愿意还大包小包地拎着那些附属品。那些家伙压得我们喘不过气很久了,是时候踹上它们一脚,叫其滚蛋了。总之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地美好,美好到能够将整个人熔成黄油。你会感觉到无比的温暖。当然这只不过一种假象,戮破这个假象的是风。它不留神就用看不见的刀在你脸上划过。呵!这时你有种幅然醒悟的感觉,原来看得贝的东西,可不一定完全是真。
在附近的山头上矗立着一个个大家伙。它们体现出来的华丽是世间的建筑所望尘莫及的。它们都沉睡着,然而即使是在睡梦中,它们的轮廓还是那样的典雅。那些巨大的家伙。犹如若干生命体纠结形成的一个集合体,互相之前存在某种难以言明但明眼人一看便晓的关系。
“这就是神殿?”子弹指着其中一座建筑。
“不用从我这里得到肯定,”灵的笑仍是那么地意味深长,“其实你的内心已经给了你答案了。”
灵又转身对着狼群:“鲁克,是否已经搞清楚我们所在的位置?”
“是的”,鲁克将长着得爪且宽厚的手掌放在左胸脯心脏外,低着头恭顺地回答道:“我们位于法玛与法克特神殿之间的通道中,不远处是布雷特斯森林,过了森林就属法克特的管辖地。如果我们突破法克特这最后一道防线,便可直达胚胎所在。
“很好,事不宜迟,向布雷特斯森林进发。“
十六
队伍在森林的入品处停下了脚步。氤氲的雾气阻挡了他们前进的脚步。
这里的树木棵棵都高大挺拔,粗壮也甚是了得,给人一种无坚不摧的原始敬畏感。树与树之间枝条的互相叠加与缠绕,像是手挽手的同伴,面对着身分不明的入侵者,那是一种很神对的整体。而这种整体,无边无际地横向发展,完全没有尽头。森林就如时间的某一隐喻分轴,贯穿并切割着这个空间。而又因为浓雾的关系,使这森森不知所措。
“在《亚伯拉罕之书》中,‘布雷特斯’意味着‘迷失’,这样看来,这森林的作用就是使我们迷失其中。只不过神官们的想法也太过幼稚了,只是是凭这种东西就能令我们迷失?可笑!”灵说道。
“真遗憾,身边没带上指南针。”子弹掏遍所有的口袋后,无奈地摊开了手。
“那种破玩意儿在这个空间行不通”,灵轻蔑地说,“对付这些东西,还得用这个。”说完,灵转手扔向森林一个灼热的能量球,瞬间,大批大批的树木随着蓝色的火焰化为灰火尽,雾也驱散不少,一条宽弛的大道就这样硬生生地被开了出来。
“试着照做,你的异能早已经恢复了,是时候让你体内沉睡的意念觉醒了。”灵朝着子弹说。
“我办不到。对于那种东西我还是完全不了解。”
“看着我向眼睛,让我帮助你打开那扇尘封已久的门。”灵站在了子弹面前。子弹照做了。
那深蓝的瞳仁中似乎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它引诱着子弹体内的某种东西的蠢蠢欲动。子弹感觉到了那种东西的存在,并被它一点点地占领着躯体,先是四肢,然后是心脏,接着是大脑,这一系列的裂变使子弹处于被麻痹的状态,待他的意识重新复苏时,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同以前的完全不一样了。他的血管中充满着力量,力量随着血液散布到了全身,他甚至可以感觉到身体异常强大。他试着模访着灵的动作,结果一个更巨大的能量球冲向森林,少顷,森林整个可见区的部分都化为了焦炭,而雾也像是受了较之前更大的惊吓而彻底藏了起来,于是视野的清晰程度大大提高,甚至连不远处法克特的神殿都能窥探地一清二楚。
“看来你天生的异能,凌驾于我,”灵的眼神充满了肯定,“这多少也使我有了更大的把握。我们的胜算又多了一成。”
而正在此时,灵发现了在被子弹破坏过的地方,站关一群满身盔甲的战士。他们全身都被绿色所包裹,与之前被毁的森林在色调上有着相得益彰的效果。然而由于森林的消失,他们的伪装也失去了意义。他们被彻底地暴露在了视野之内。
“是森林的守护者,原来,这里还埋伏这么一支突袭部队,只可惜脱离了森林,他们便不再具有任何优势。鲁克,我并不喜欢无意义且有失身分的战斗。这就交给你处理了。”灵说道。
“明白。”鲁克恭顺地低了下头,随后带着最为优秀的狼人部队,向前方的敌人走去。
十七
尽管森林的守护者们在数量上远远超过狼人的好几倍,但他们精心布署的防线还是轻易地被狼人的利爪所撕裂。绿色的血液洒在了铺满绿叶的大地,以致于从视觉上来说,搞不清楚血液与绿叶的界限,而狼人的部队毫发无损,他们舔舐着爪子的血,其中的滋叶不仅仅是舌尖上的刺激感,更是作为狼人完胜之后的荣誉感。
“很好,比我预料的更利落地解决战斗,不愧是曾追随过父亲的精锐部队。”灵赞赏道。
“能为血族效命是我们狼人的最高荣誉。”鲁克仍旧是恭顺的神态。
“我们走吧,法克特的神殿就在眼前,我们真正的对手在那里等着我们的到来呢。”
部队又开始以惊人的速度向目的地进发。
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死神则在暗暗地笑着,并得意地清点着他的收获。不过这一切,仅仅是个开始而已。
仅仅是个开始而已。
十八
灵和子弹很快便进入正殿,鲁克在殿外布署完他的下属后,也跟随着前者的脚步向神殿的核心部分走过。
殿内的空间大得惊人,使进入其中的人都有一种被自我放小的感觉。布局却是非常的简单明了,丝毫没有黄金或是钻石之类的东西所闪烁出来的光芒,不过这里毕竟是用来抵御入侵者的关卡,而不是纽约那繁华面又奢靡的摩天大厦。一尊巨大的石像摆在了极其显赫的位置,石像所雕刻成的形象,根据推测,应该是法克特本人了。石像的法克特,姑且 样来称呼一下,一身长袍穿着,手执雕琢精美的权杖,面容端庄慈祥,一如平常世界中的神父。
“法克特呢?为何没见到他本人?”子弹不由停下脚步,四处搜寻着他的身影。
“别停下,”灵的口气中颇有责备之意,“一直往口的方向走,那样的话,无论他是否现身,都不会使我们陷入被动的境地。”
“呵呵,很明智的想法,不愧是血族的子嗣。不用找了,我就在这儿。”一位与石像的衣着与面容一模一样的老者出现在了出口处。
灵对着他微微一笑,没有支言片语的对白,一个火球便从灵处直直地飞向法克特。然而在火球碰到法克特之前,他便以极快的速度腾到了上空。
“不要做无意义的攻击,我是心灵的守护者,可以解读你内心的真实想法。在你做出攻击这一行为之前,我便能判断出你攻击的路径并选择完全的区域进行躲避。及早放弃对胚胎的觊觎吧,那并不属于你们。现在反悔还来得及,我可以放过你们。”
“这些东西我都非常清楚”,灵的神色中仍然未显露半点退让,“鲁克,子弹,给我上。”
于是鲁克跃而起,凶猛地扑向法克特并以极快的拳速向他发起攻势,然而鲁克的重拳招招落空,法克特的躲避简直无懈可击,鲁克丝毫伤不了他。子弹的火球则横冲直撞,将神殿中的墙毁坏了一块又一块,不过遗憾的是,法克特依然毫发无损。而法克特这一方面,也频频用权杖召唤出佣兵进行战斗,但毕竟只是中级的魔法生物,对于鲁克和子弹如此强大的对手,就显得不堪一击了。三位陷入激战的战士难舍难分,利爪与能量球的撞击擦出了耀眼的火芒。谁也没有注意到站在一旁的灵。
灵掏出那柄解除狼人封印时沾满血族鲜血的匕首,刀刃处的寒光闪得心惊。她全速向石像飞奔而去,将匕首狠狠地刺入法克特的石像中,刀刃处残存的鲜血渗进了石像内部。一道道裂纹从匕首刺入处开始向四周葛延,最终布满了整尊石像。
正在战斗的法克特似乎突然中了什么古怪的魔法,行动开始变得缓慢,上体剧烈地摇晃,只能依靠权杖平衡。鲁克趁势一拳命中,法克特瞬间倒在了地上,全身上断地抽搐着,扭曲了的表情体现着他的痛苦。
“既然我有胆量来挑战,那必定说明我做了不少准备。心灵魔法是极其纯洁的魔法,一旦我将你的石像击穿并使血族的血渗入其中,你的能量就会暂时性的消失一段时间,你的心灵魔法自然也将不再奏效。”
法克特似乎仍有不甘,很吃力地用权杖撑起身体,想要再召唤出一个魔法单位。灵当然不会如他所愿,她将一个闪烁着雷电的能量球丢向了法克特。法克特应声倒地,蜷缩着,似乎不再动弹了。
“他,死了?”子弹气喘吁吁地问。
“当然没有。他只是被我暂时麻痹了。神官是杀不死的,所以我们不必再浪费时间与精力在他身上,趁他还没有醒来这前,将胚胎拿到手。”灵拔下了插在石像上的匕首,然后向出口走去。
当他们离开法克特的神殿,前往藏有莉莉丝胚胎的祭坛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被击倒在地的法克特的身边。
十九
这是一个奇怪的房间,之所以说它奇怪,一来是因为它并不如其他的神殿来得巨大,二来是由于它内部的摆设。满墙的关于耶和华与天使们的辟画,无论是色彩的调配或是表现的手法,都是远超于米开朗琪罗这位大师的手笔。还有一张空白石台,做工很精细。除此以外,便不存在任何其他的东西。至于莉莉丝的胚胎,那更是无从找起。
“这里真的藏有胚胎?莫不是我们找错地方地方了?”子弹问。
“不可能,这是最后一个房间了,而且附近已经没有其他神殿了,莉莉丝的胚胎必定就在这个房间的范围内。”鲁克很肯定地回答。
灵静静地听着他们的对话,不置一词。她仔细地巡视着整个房间,即使是角角落落也没放过,最后,她的视线落在了那空空如也的石台上。
“呵,障眼法。必定有破解的办法。”灵的嘴角微微上扬,她明白了其中的奥秘。
然而她的笑容并没有持久,当她发现了石台下面刻着的一行血文后,她的脸色立刻变了。子弹发现了这个变化。自遇到灵以来,他还从未看到过灵的神色如此严峻过。他隐约感觉到了些什么,便怀着忐忑的心情阅读着石台上的血文。
莉莉丝的胚胎,散落于黑暗的混沌之中。她正为曾所做过的一切承受着苦痛。赎罪,只有依靠血族那宝贵的财富。死亡,才能触摸魔鬼的心脏。
子弹明白了,彻底明白了。他从眼角的余光里看到了灵正死死地盯着他。他突然觉得自已仿佛是肉案的肉,随时等待着被人宰割。他终于知晓灵带他来神殿的真正目的。想要取得莉莉丝的胚胎,就必须用血族的血来祭祀,而且血文上的意思表达地很清楚,那将是生命的代价。
子弹依稀听到了灵掏出匕首的声音,他默默地闭上眼睛,他并不畏惧死亡,况且有了胚胎兴许他仍能复活。他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樱,那个同样是在孤儿院中长大,从小失去双亲的孤儿。
匕首落地时撞击出很大的声响,子弹很疑惑地睁开眼睛。他仍活着。相反,当他向灵看去的时候,才发现灵全身沾满了鲜血。
“子弹,过来。”灵的声音再也没有之前那样有力量,变得非常虚弱。
子弹的又腿似乎灌满了铅——也许是比铝更重的东西,即使他很想移动,但双腿却拒绝大脑发出的这个指令,仍然在厚地纹丝不动。
“子……子弹。”灵再次呼唤着他,近乎于歇斯底里。
这回子弹有了些许反应,他很艰难地克制住体内某种不断翻腾的东西,或许是恐惧,亦或许是内疚。他摇晃着走向灵,就如年迈的老人抓不住重心般摇晃。若在平时,他必定会暗自发笑于自己的这种动作,然而在如此特定的时间,如此特定的空间,在面对着不断喷涌而出的鲜血与即将陨逝的生命面前,一切古怪的行为都失去了其渲染气氛的意义。
他终于走到了灵面前,跑着扶起了躺在血泊中的灵。这个举动作为表达歉音来理解也未尝不可,他对于刚才自己头脑中产生的对于灵的恶毒推测感到羞愧,这种近乎于无耻的想法,竟从他的脑中产生,他也觉得甚是不可思议。
灵紧紧地抓住了子弹的手,此时她的眼神中不再充满暴戾之气。
“血族对于人类的确有,有些残忍,但都是出于生存,而我们血族族人之间决不会互相杀,杀戮。你是我的弟弟,我不会为了胚,胚胎而献祭出你,你的血。”
“鲁,鲁克。”灵很吃力地转向鲁克。
“在。”低沉的声音犹如某种液体滴落在乐谱上而变得有些起伏。
“拿到胚胎后,帮,帮助子弹完成仪式,现在只有你,你懂得如何去,去做。”
“我会的。”半跑着的鲁克眼中流露出某种超出于那些所谓的低待动物的东西。
然后,灵靠着仅剩不多的上肢力量向石台靠近。她将沾满鲜血双手环抱着石台,十指在石台的背面交叉相扣。她谨慎地用着尚存的臂力,将整个身体一点点地向石台移动。最后,她将脸贴在了石台上,闭上了眼睛。
光芒从石台外散发开来,将灵整个地包裹了起来,灵的身体随着那些发亮的微粒逐渐被分解,然后全部集中到了石台上。光芒随即消失,石台上出现了一个新的物体。它正是血族梦寐以求的东西。
子弹缓缓地捧起它,犹如抱着一个刚出生的新生命。如果说之前这个东西对于他来说毫无意义的话,那么如今这在他眼里则象征着他的一部分。血液的一部分,生命的一部分,乃至是灵魂的一部分。任何人都无法让他乖乖交出。
“走吧,小主人,”鲁克提醒到,“其他神官很快就会赶到,到时候恐怕就棘手了。”
子弹看着他,点了点头。
二十
一声巨响,数个全身燃着熊熊大火的狼人被强大的冲击波撞了飞进来。随后,托霸手持炎焰之杖冲进殿内,紧跟着的是哈达尔、达此、梅撒、洁玛还有法克特,从他的脸色上来看,似乎办量已经恢复了。
“还是晚了一步。”鲁克遗憾地说。
“把你手上的莉莉丝胚胎交出来。”光明之神达此用光明之杖指向子弹。
“休想。”子弹低低地怒吼着。
于是神官们向子弹各鲁克发起了进攻,即使子弹的怒火大大提高了他的战斗力,但没多长时间他便支撑不住了,在一个致命的空隙中,法克特召唤的战鹰将他扑倒在地,鲁克见状立刻撕裂了战鹰。那沾满血迹的羽毛洋洋洒洒地飘了一地。大地之神哈达尔将大地之矛对准了还躺在地上的子弹,鲁克则用身体挡在了子弹面前。
“滚开,丑陋的狼人,”哈达尔说,“否则我就杀了你。”
“你莫不是以为我们狼人贪生怕死?”鲁克那厚实的手掌紧紧握住了矛刃,血顺着长矛往下滴。
“狼人都是英勇的战士,对于主人的忠诚胜于自己的生命。照如今的局势来看,我们的确已经失败了。但即便是死,也应该是我先于主人。”鲁克担矛刃的手更紧了,血将矛尖彻底浸透。
哈达尔持矛的手微微有些颤抖,很显然,他犹豫了。
“少罗嗦。“随着托霸将火焰之杖插入鲁克体内,鲁克顿时被火焰包围,化为了灰尽。
“可恶!!”此时的子弹犹如一头狂怒的豹子,他发红的眼睛使人不寒而栗。
两方开始了对恃,画面在这一刻被定格。然而这个静态并没有保持太久,另一位重要人物的来到将其彻底打破。
二十一
“樱,怎么是你?”子弹认出了她。
“我应该呆在医院是吗?”樱反诘道。
“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可以告诉我吗?”子弹显得很激动。
“很简单,其实我也不是人类,只不过我与你并不一样,我是神官洁玛的后裔。我是被感孕而育的。”
“你很早就知道了?”从子弹的表情可以看出,这个结果比他得知自己是吸血鬼来得更无法接受。
“自出生就知道了。”
“那你为何一直以来都对我隐瞒你的身世?!”
“很抱歉,我的任务就是潜伏在你的身边,监视着你——德古拉伯爵之子的一举一动。因为说不定哪能一天,你的同胞姐姐会来找你。而在这之前,我们并不清楚她的封印所在地。按照人类的说法,我算是个卧底。呵呵,很不赖的称呼。”
“那么说,你一直都在利用我来达到找到灵的目的?”
“不错。”
“你对我从没过任何感情?!”子弹觉得天都快塌了。
“是的。”樱的吐字很艰难。
子弹不再说话,他的眼神中充斥着失落与呆滞,他回杨着与樱在一起的往事,他觉得自己像一个傻瓜,一个笨到极点无可救药的傻瓜。
“好了,把你手上的东西交出来。”梅撒说道。
子弹抬头看了看神官们,他知道自己下入于绝对弱势,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力量上来讲。
“交出来!”又一句重复的话。
子弹抬起右手,掌心对着围住他的神官们。能量正从他的手中输出,一个能量球在不断地膨胀。
“你的抵抗只能使你遭到更大程度的攻击,”洁玛说,“放弃这个念头,把胚胎交出来。”
子弹笑了笑,那笑容同灵一样,冷得像北极风。
子弹开始挪动他的脚步。他走得很慢。他明白,他前进的每一步都是踩在尸体上,同伴的或是敌人的。
能源球越来越大,他与神官们的距离也越来越近。他可以看见神官们的嘴唇快速地动着,似乎在说些什么。但他什么也没听到,或许是不想听到。他觉得神殿消失了,整个世界就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在一条没有尽头的小路上走着,走着。他知道他的脚步就快停下了。因为他看到了不远处的坟墓——
六柄神器齐刷刷地对着他。
二十二
“血族,就这样灭亡了。”樱的语气中夹杂着某种我们摸不透的东西。
“是啊,的确是一个不剩,”洁玛颇有感触,“你还记得以前我对你讲过的七位坠落天使吗?”
“恩?”
“曾经七位大天使领导着对抗耶和华的战争,失败后被打入了地狱,这七位坠落天使分别代表七宗罪:路希法——‘傲慢’,莫蒙——‘贪婪’,阿斯蒙杜斯——‘好色’,贝尔杰夫——‘贪食’,勒夫雅坦——‘嫉妒’,贝尔菲克——‘怠惰’,贝里埃尔——‘恶人’。血族沿袭了路希法的傲慢,目空一切,可最终还是逃脱不了灭亡的结局。”
樱沉默了片刻,问:“那人类呢?难道他们就没有缺点吗?”
“当然不是,恰恰相反,他们包揽了七宗罪中的所有。那便是原罪。“
“那为何他们反而活得好好的?”
“你确定他们少得好好的?那一切都只是表面而已。连绵不断的战争,罪力以及破坏,使人类离灭亡越走越近。上帝不亲自来审判他们,并不是因为上帝的仁慈,而是失望。上帝觉得,人类有权力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包括灭亡,那将比血族更痛苦,无论是心灵上或是生理上。有时候活着,更是一种惩罚。”
“那人类灭亡之日还有多远?”
“其实对此最清楚的,恐怕便是人类自己了。”
二十三
子弹是一种被人所利用的工具,它被广泛地用于杀戮,即使它本身并不喜欢鲜血,但它无能为力。它没有权力去考虑罪恶或是正义,它所能做的,就是计算着它穿过了多少人的身本和还要穿过多少人的身体。
有些东西正在或将要发生,我们并不是子弹,我们仍有选择的余地,我们仍可以去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并按照自己的道路走下去。
我问自己,我们能为我们的同类们做些什么,来延迟我们疯狂地走向灭亡的脚步?
这是一个值得我们用一辈子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完
剑煮酒(上)
By 十八
我娘叫落叶,是楚巫族王巫的妻子,娘的容貌是楚巫族任何一个女子都比不上的,她就像东方的圣女,娇柔可人,又带着几分清新脱俗的气质。娘的温柔是楚巫族族王见过的最似水的温柔。渐渐地落叶用她神秘的气质,轻软的言语,及那无助的眼泪融化了族王心。
灵巫说,娘是楚巫的女神,她必将给楚族带来无限的繁荣与强大,她是楚巫的贵人,必将受到楚王族人民的尊敬与爱戴,娘的出现将会改变整个楚族人民的命运,也将改变族王的命运。
族王大喜,不久,娘成了楚巫族的族后。
娘爱族王,因为这个男人给了她生的权利;给了她曾经失去的富贵;给了她希望、关心与没有边界的爱。娘爱族王,同时心爱着她的整个族。她用她生命的全部来帮助巫王治理楚王族。她教女子养蚕缫丝,绣成对的鸳鸯,弹奏琵琶,填词做赋,曲声怨怜、清美;她教楚巫族的男子打井取水,以铁耕作,以刀赴战。楚巫族的力量日渐强大,让周围百余族人都闻风而怯。
于是,娘成了楚巫最伟大的女子,楚巫族上下都将她视作心中女神。
娘用笑容来回答着她所做出的一切,以及族王的爱。族王叫娘“落雁”,他说“落叶,我爱你,我们全族的人都在爱你。”
娘回眸轻笑,沉鱼落雁!这是娘一生的幸福!
娘的幸福是灾难与逃亡以及沙漠给予的。
而我叫碧月。“碧月”是娘这么叫我的,这个名字与娘的名字一样奇异,楚巫族的女子不用这种复杂的发音为名。族王是我巫父,他说,因为你娘是楚巫族的圣女,你是圣女的孩子,所以你有这样取名的权利,之后巫父下令全族的人都不允许与我娘同名,违命都受炮烙之刑.
灵巫给我算卦,卦像出现时,灵巫手中的灵筒无故的分成两片,灵筒在手中分开的一刹那,灵巫脸上的恐慌就像天空长期处于黑暗中的人脸上泛出的慌张神色,是发出内心的害怕,大滴大滴的汗珠从皮肤间渗透出来.
灵巫指着我对族王说:“她不是一般的孩子,她是两个人,两个!”巫父看着我,谁也不懂得灵巫说的是什么。
灵巫的神情一直慌张到他死的那一刻,两个月,他带着如此神情不安的在室内胡言乱语。两个月后,巫父见到他,他对巫父说:“应该让那孩子强大,非常的强大。”
后来灵巫死了,永远永远的死了。
巫父叫我“楚亚”。他说你该有个楚巫族的名字,于是他叫我楚亚。巫父是强壮的男子,有着一双巨大的手,手握住兵器时能让别人的生命停止在一瞬间!然后轻抚一下我的头,眼里充满着父亲的慈爱,那爱大过了一切,甚至母亲。
在我两岁那年,母亲生下弟弟“慈虚”。“慈虚”啼哭声像古远时代的钟响声,敲动着我的童年,我隐约间似乎仍留存记忆的童年里,慈虚弱小的身体在母亲怀中蠕动时发出“呜 呜”的哭泣声,两岁的我躲在巫父身后,任由着楚巫族族王的摆布。
五岁,巫父开始带我出征,穿上战甲,骑在巫父的战马上,巫父一只手搂着我小小的身体,一只手驾着马,在绵沿的道路上飞驰着,身后我们楚巫族的勇士们,大声吆喝“驾 驾”像瀑布般奔流着向前涌进。回头,身后是大片大片的灰尘在空气中不定的沉浮着。
那条路向前一直延伸到地平线,而在地平线的那一边是沙漠,无边无际的沙漠。楚巫族的勇士们带了足够的粮食,走进那个沙漠,一个月,两个月之久也不见回来,即使回来了,沙漠的广博也让他们自卑渺小的失去了勇气,谁也走不出沙漠,谁也走不出!天山南北,就如此阻隔着。然而在那条路上,有时也会看到来自沙漠那一边的人,带着丰富华丽的丝织品在驼铃的畅响中来到我们楚巫族,楚巫族的女子们,用他们自己制作的楚巫饰物换取来自沙漠另一边的丝绸织品以及陶瓷。
而我的母亲落雁单单就爱这些异地奇物。
战场上,刀光剑影,号角声与马蹄声众相辉映。楚巫的勇士们早已吆喝着,举者铁矛向敌人冲杀而去。
巫父下了开战的命令便带着我骑着战马上到高山一头,在高处观看着这大片的厮杀,楚巫族勇士的血与异族战士的血同时在空中开出朵朵血莲,大片大片印红了山谷。天渐渐暗去,空气中血腥的味道夹杂着丝丝秋日的肃杀,我的眼睛始终未感眨一眼。
族王亦如我安静的观看着这厮杀的一切,因为紧张,我抓着他胳膊一直将指甲陷入他的肉中,许久才发觉已是满手鲜血,那颜色与山下血泊的颜色一样的鲜艳。
最终,族王大笑一声,右手勒住马嘴边的绳,战马调转过头发出一道划破空际的长啸在族王的马鞭声中飞驰下山。身后战胜而归的楚巫勇士更加雀跃的欢呼,用楚巫语,赞咏着楚巫族的伟大,用楚巫语高呼着族王万岁,楚族公主万岁!气势恢弘。
那一路凯旋,夕阳无限。
六岁,娘开始教我另一种语言。她说,那是汉语,我必须学!必须!于是我掌握了这种楚巫族中只有娘和巫父才会的语言,后来娘教我跳舞,穿着丝绸衣服,梳者奇特的头饰,随着娘盈盈的跳动,荡起轻快的舞步。秋风肃起,绸带飘过脸庞,小慈虚坐在不远处笑着唤我“姐姐 姐姐”欢快的叫音会让娘的琴音停止或错乱在顷刻间;再后来娘教我弹琴,琴音凄怨悲凉,一曲《怨赋》吸尽了秋的寒冷。
然而,我就像有着天生的才能一样,无论娘教什么,我都能以最快的速度掌握。
娘用她那冷艳的脸对我笑,笑容间带着几分怨恨与痛苦,她常常用她细薄的指甲划过我稚嫩的脸,一下,两下,然后空气中能听见娘长长的叹气声。
“碧月,你就像娘一样,天生的富贵,这是你我的命,无法逃脱。”
楚巫族越来越强大,楚巫族族王的威力也越发的强大。每个族的族人都知道楚巫的利害,楚巫勇士百战百胜,每个族的族人都知道楚巫族的大王子楚亚五岁便随父出征。每一个生存在楚巫族近处的族人都小心翼翼着。
每一次出征时我都要穿起勇士的战甲,像楚巫男子一样束起长发,巫父看着我的男装总会笑着说:“你不是楚巫的公主,你是楚巫王子,我的王子!”
然后楚巫的勇士们用楚巫语高呼着“楚巫王子万岁,楚巫王子万岁!”气势恢弘!
母亲出来相送,赠我一把匕首,匕首的鞘是那么的精致,上面刻着龙的图腾,胜利的象征。
我依旧是由巫父抱着骑着他的战马一路飞驰,依旧飞奔着经过那条一直伸向地平线的道路。驼铃声偶尔在耳边响起。地平线上有成队的骆驼载着沉重的货物,一直走向遥远遥远的远方,风尘仆仆、满脸倦容。
这次慈虚跟着一起出征,瘦小的身体躲在战甲里坐在巫族勇士阿达达的马背上,一路颠簸。偶尔会因恐惧而尖叫,这是慈虚第一次出征,这也是慈虚第一次坐风驰电掣的马。
战场依旧在山谷中,这一带的地势的特点便是多山多谷。山,高矮不一,奇棱怪石。谷,或深邃或平坦,各种丛生的植物相结而生,是战场的最佳选择地。
每一次,我总是站在高处,看着血莲将山谷一遍一遍的染红。每一次,看着楚巫勇士刀起刀落,满足的快感便在心中潜滋暗长。每一次楚巫族胜利的呼声回荡与山谷之间,族王仰天长笑,战马奔驰。每一次,我穿上巫族男子的衣服,束起长发出征,我总是忘记另一个自己“碧月”。
我抱着慈虚,站在高处,慈虚紧闭着眼睛,泪水从眼眶中溢出:“姐姐,我怕,我怕!”
我用手捂住慈虚的耳朵,拥在怀里,告诉她:“慈虚你要勇敢,你要学会打仗,你要学会举刀杀人……”
“不!不要!姐姐,我不要杀人,我要每个人都活着,每个人都很幸福的活着!”
“慈虚,你是以后楚巫族的族王,你要打仗,保护你的臣民。”
“为什么要打仗。我不要打仗,打仗会死很多人,这些人那么无辜,他们家里也有巫母,巫父。”
“慈虚,你太天真。这个世界需要战争,你不去打他们,他们就会来打你。”
“姐姐,我要让天下太平。让每个族间都和平相处。没有战争,没有奴役!”
看着慈虚坚硬的口气,幼稚的脸天真的话语。大两岁的我却早已看透了战争,看透了撕杀!我学着母亲发出淡淡的叹气声。慈虚说:“姐姐,现在你就像是哥哥,和跳舞弹琴时的你像两个人。”
两个人!
一瞬间,我想起一个人,灵巫。
后来楚巫带我临战。我们骑着楚巫族最好的战马,我手里握着铁制长剑。族王用他巨大的手握住我的手和剑柄,高举着奔向着撕杀成一片的战场。刀光剑影,血红一片间,只觉得右臂随着巫父那只有力的手一样挥动着。我知每一次的挥动都有一个生命在我们的手下殒逝。剑柄咯疼了我的手,血液溅得我张不开眼睛。那鲜红的液体,在阳光下,在我们的脸上,一次次的流动。我的脸和衣服成了血泊。
号角响起,战争在夕阳下落幕。那些死去的人长睡于深谷中,他们的灵魂带着血腥向上飘升,我似乎看到了一个个白色的影子在眼前晃动着飘呼而去……
这是一场彻底的战争。战败族,湘族族王与族后早已在厮杀中命丧我与巫父的快剑之下,楚族勇士们押着湘族的王子,公主跪倒在我与巫父的面前,巫父满意的笑着。我看着湘族王子湘若的脸上带着愤恨与绝望。怒气十足的眼睛直直的瞪着我。我心里有一丝悸冷。同为王子,我们的命运是如此的相远。
啊达达带着慈虚来到我和巫父身边,慈虚一下子扑进我的怀里,哭泣声分明可现。湘族公主发出轻蔑的一笑,“哼“的一声扭过了头。
“原来强大的楚巫族的小王子是这么懦弱无能。”话毕又发出一阵凄苍的笑声。我箭步而上,刀起间,笑声嘎然而止,战场上一片寂静,只有血从我匕首上流过的唰唰声,“嗡——”的落入地面,湘族公主倒在地上,又一个灵魂飘呼着升入天空。空中万里无云。
我转头看着湘族王子:“你为什么不哭,她不是你姐姐吗!”
他的眼睛里多添了一份怒气:“阶下囚,横竖是死,很快便能与我的族人相聚,哪有哭泣的道理!”
我立起身,学着巫父那样仰天长啸,然后剑过处湘族王子身上的绳子尽裂。他的脸开始扭曲。
“你想死我偏不答应。我非要你好好的活着,让你和你的族人阴阳相隔。”
“放了我,你会后悔的!”
“我等着你让我后悔。”
“当我湘若再次回到这片土地上时便是你们楚巫灭族之时。”
说完愤愤离去,走向那片沙漠。
巫王骑在他的战马上,看着我的一举一动,满意的微笑。
那一年,我九岁。
凯旋归路,又是夕阳无限,经过那条伸向地平线的路。路的尽头有残余的落日。
我的右胳膊似乎仍残留着战场上挥刀时的疼痛。慈虚似乎在阿达达的马背上睡着了,一路安静。
我问巫父:“那条是什么路?”
“丝绸之路。”
“它通向哪里?”
“大秦!”
“沙漠的另一边是什么?”
“走过沙漠,跃过南岭,过阳关,是中原。那些商人就来自那里。”
“中原强大吗?”
“强大,非常的强大。中原没有族。他们有的是比族的人口还多的县。县组成城,城组成国,国王至高无上。他们有成千上万的勇士编成军队,军人身穿比我们的坚硬的多的战甲,手持着锋利的大刀,作战时每一个都与楚巫勇士一样英勇。”
我陷入沉默。世界非常的广大,而九岁的我仍然只是个井底之蛙。
有饮鸠鸟从头顶飞过,俯冲向前嘶叫着“啾啾啾……”
我和巫父同时抬头望去。莫名的豪壮感使我留恋山谷中那血腥的厮杀,以及湘若离去时那愤恨的神情。心有些纠结的痛。那个眼神就如此在我的心中留下深深的痕迹,一直到八年以后,我开始为这个眼神彷徨!而我是楚巫族的大王子楚亚。
“楚亚,为什么要放了湘若?”
“他走不出那片沙漠。他没有水与食物,他活不过明天。”
“但你仍然给了他一丝生的希望。”
“即使他活了下来,他的族已成了我们的战利品,他的族民已经成了我们的奴隶,他无法强大。”
“那是他的命!只是,楚亚,还记得灵巫吗?他是个异族灵异,他算的卦准确无误。所以我将他留在楚巫族,只是在给你算卦后两个月便死了。”
“灵巫与湘若有关吗?”
“灵巫是湘族人。”
原来是湘族人。也许他早已算到湘族终会灭于楚巫,灭于楚亚。
十三岁。我娘落雁病逝。娘临逝前,用微弱的气息对我说:“碧月,回到中原去吧,你不是楚巫族的人。你是中原人,沿着丝绸之路,穿过沙漠,去长安。那个城市叫长安。碧月,回长安去吧,把楚亚留给楚巫族,留给你的巫父与战场吧。带着匕首,鞘上的图案是你身份是象征……”
“不,娘。我不能离开楚巫族,楚巫需要楚亚!”
只是娘的双眼紧闭而上,再也没有睁开过。
我紧握着哭趴下的慈虚的手.,巫父的气色也一下子减少了一半。突然间,我觉得巫父老了,没有以前那么强壮了,也没有以前那鼓好战嗜血的威力了。他老了,更加的沉默寡言,而慈虚依旧弱小,像足了母亲的柔情,厌战,对人过于宽仁。反对巫父的炮烙之刑,反对巫父的苛捐杂税。
巫父终日萎靡不振,一年不对外出征作战,而我也一年未身着战袍。这一年是我穿着楚巫族女子的衣服,用金丝线轻抚着已遮过腰际的长发,这是我公主的象征。长发,金丝,并且有着与娘一样出众的容颜。跳轻步的舞,弹奏娘教我的琴。琴声悠扬,清婉。不知不觉中我的琴音中带着丝丝忧伤。
慈虚看着我跳舞,听着我的琴音,叫着我“姐姐,姐姐……”
慈虚说:“姐姐,你就像娘一样美丽。”我回眸,对着慈虚微笑,他便开心的上前搂我入怀,声声的唤着我:“姐姐,姐姐,你可不要离开我啊,我要和姐姐永远在一起的,永远!”
我想起娘的遗言:“回到长安……”眼前开始浸润。
巫王说,那年娘抱着刚出身的我逃跑躲藏在商旅之间,随着骆驼的队伍,穿越了沙漠,来到楚巫族。
那天楚巫王战败,随从的勇士全都牺牲在战场上,战场被楚巫勇士的血染透。楚巫族王骑着他的战马,飞一样的速度逃亡,他的左肩受伤,脸和衣服上溅满了红色的血液,散发着血腥的杀戮气味。
就在经过丝绸之路时,族王看见一个落魄的中原女子手里抱着婴儿,正被几个异族流氓羞辱着。她发出微弱的乞求声,请求那几个流氓给她一些食物与水。女子,貌若天仙。在哭泣劳累中容颜更显得可人。族王的战马从那几个异族流氓身边奔过,马鞭起落间流氓身上无不开出几朵鲜红的血莲,然后四散而逃。女子看着满身是血的族王,更是恐惧地不能言语。怀中的婴儿的啼哭声冲破着空气的静寂。
族王下马,将水与食物放入女子手中,突然间女子的眼泪簌簌流下,让族王的心一阵疼痛。
之后,女子为族王包扎左肩的伤口。夕阳西下照红了半边天际。女子的脸在昏暗中更显得朦胧与神秘。这一切都将巫王的心渐渐融化,融化在春天百花盛开的芬芳中。
后来女子抱着婴儿随族王回族,之后不久女子成为楚巫族的族后,之后,女子被楚巫的族人称做圣女……
……
十六岁,碧月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羞花的容颜让楚巫族的青年男子们垂涎。多少楚巫美男吹乐以示爱慕,多少楚巫贵族贻彤管求婚,楚族王都一一拒绝。这不免让碧月寂寞三分。
池边自视,花季容颜,皮肤娇艳欲滴,轻摆舞步,纤纤玉手,羞愧了芙蓉。而碧月琴技也与日俱增,琴音凄凉,孤寂,优美之音让饮鸠鸟停止飞翔,静立而唏。碧月的笑容,更是摄人魂魄,撩人心神。
十六岁穿上战甲的楚亚身经百战,攻无不克。嗜战好血贪恋战场,似乎他活着的所有意义便是厮杀,将那一个个异族战士的胸膛戳破,让血液从那暗洞里汹涌而出,让血腥的气味在自己身边围绕,让胜利的欢呼呐喊声冲刺着她的耳朵。她是胜利者,战场上永远倒不下的胜利者。
十六岁,慈虚依旧无心征战,心性软弱,万事都靠着楚亚和巫父,楚巫族族王每每看到慈虚文弱的神情便唉声叹气起来:“如果楚亚是我儿子便好了!”
只是正如落叶所说,楚亚是中原人,她要回到中原,回到那个本属于她的地方。
族王见过匕首,那把刻着龙的图腾的匕首,放在落雁装载汉族饰物的箱中。落雁每每拿出观看,抚摸,便伤心的落下眼泪,而族王立在不远的身后不敢出声,只能静守着,心疼着。他不问她的过去,那些必定是她痛苦的记忆,他不愿意落雁去回顾。只是那匕首上的图案,那条龙,中原王者的象征,让族王心中惴惴不安。
十六岁那年,楚巫族来了三个汉人。正是金秋十月,落叶纷飞,丝绸之路上,夕阳无限。三个汉人穿越了沙漠,带着厚重的中原物品,来到楚巫族。他们不是商人,他们是中原的官员,是中原的贵族,是权利的执掌者。
在楚巫的朝堂上,我身着男装与慈虚立在族王身后,那些官员身穿着汉朝的蓝色官服。其中一个自称姓刘的居他们之首,另两个人称他为“刘大人”。
刘大人说:“楚巫大王,这是我们大汉国皇帝赠送给贵族的礼品。”
打开箱物,是金灿灿的黄金,闪闪发亮。在我感慨中土经济发达之时,刘大人继续说:“十六年前在我汉朝陛下攻打江山时与妻张氏在战乱中分散,后又与敌人几经厮杀。张氏为逃敌兵追捕,带着刚出生两个月的小公主改姓换名混入商族中。陛下十六年来苦苦寻找,终于在商族中得知张氏下落。张氏和公主在楚巫族深受善待,我们大王感激不尽。”
“你是说落雁是大汉族的皇后?”
“正是。现在我们陛下一统天下,中原战火已熄,陛下派我等特地前来接张氏、公主回朝,还望族王收下礼物,让张氏与公主出来相见。”
我的头有些昏昏晕晕,刘大人说的是汉语,只有我和巫父听的懂。巫父脸色凝重,回头看看我,眼里充满了无奈与不舍。
巫父叹了口气,对着刘大人说:“落雁在三年前因病而逝。”
“你是说,张氏已死?那公主呢?”刘大人上前一步问道。
“碧月她……”巫父看着我,眼眶里开始湿润。
我看着巫父的脸有些许的抽搐,这个强大的男子,鬓角已长出了白发,手力也渐渐的不如从前。他老了。可是我要离开了,而慈虚仍然不能担当重任。
这时刘大人也随着巫父的目光看向了我。慢慢的刘大人的目光下移,定格在我腰间的匕首上,龙的图腾在刘大人惊异的眼里显得异常神圣。他向前几步靠近我,仔细打量,自语着说:“难道张氏生下的是个皇子,而不是公主!”慈虚皱起了眉头,他听不懂汉语,可是我听懂了,我听懂了那平时只有在娘与巫父口中才会听得到的汉语。这种语言像是天生就能为我使用的一样,我不用花太大力气就能将它运用自如。
我从巫父的身后站出来,站到刘大人的面前,告诉他:“我是楚亚,是楚巫族的大王子。”我拿起腰间的匕首,告诉他:“这是碧月的,她一会就到。”我的目光坚毅。
巫父说在楚亚的眼里有团火,那是厮杀的欲望之火,在碧月的眼里是一汪水,是汪柔情寂寞之水,只是,楚亚与碧月是一个人,从来都只是一个人!
说完话,我便退了出去。
回到房间,放下束起的长发,带上各种中原的饰物,换上轻盈的丝织衣物,淡粉的腰带一直垂到地上。热毛巾轻敷的脸蛋泛出微微的红晕,用一方白色纱布蒙住一半的脸。
低垂着双眼,小心翼翼地回到殿堂之上。刘大人正坐在椅子上喝着楚巫族特产的梨果酒。忽见一女子半遮面而出,腰间挂着那把匕首。
巫父见我,用沙哑的声音,轻喊了我一声“碧月”。自娘过逝后,便没有人再叫起了我这个名字,而这也是巫父第一次如此的称呼我。在那一瞬间,似乎有什么东西从巫父眼中闪过,同时在那一瞬间,刘大人和他的两个手下同时站到我眼前跪下。
“参见公主。”
楚巫族从未有过这样的礼节,我不懂下跪的意思,只是连连失措地向后倒退。
巫父说:“刘大人,请起,这是在楚亚族,不用遵守汉族礼节的。”
我点了头,三个官员才起来,恭敬的低着头立在一边。刘大人说:“公主,陛下与公主失散十六年甚是思念,特地派我等四处寻找,接公主回朝。”
“刘大人,我自小在这里长大,这里是我的家,我不能离开。”
“公主,大汉才是您真正的家。”刘大人提醒着。
我听了巫父一声长叹息,说道:“你娘临终时的遗言,要你回去长安,现在你的爹又派人来接你,小小的楚巫族是留不住你的,回去吧,当大汉族的公主,那是无上的荣誉……”
“巫父……”
我看见眼泪从楚巫族族王的眼中溢了出来。兴许这是他平生第一次软弱,无助的泪……他老了,不再强大了,而楚巫族的敌人们正渐渐的强大起来。那些曾被楚巫打败的,或灭去的异族们正积蓄着力量等待着一次最后的战役。
族王想起十六年前灵巫给楚亚的卦,两个人的预言如此鲜明的突现在每个人面前,楚亚与碧月,战场上的厮杀与琴音间的旋舞,这是两个人。只是灵巫必然会算到湘族的命运,是楚亚族楚亚手中损逝,又必然算到楚王终会离开楚亚回到本该属于她的地方。然而灵巫的遗言,却是要这个孩子强大,无比的强大!
族王的眼神开始慌散,他开始觉得迷茫无助,将楚亚培养的骁勇善战,是错误还是本该……
也许!
也许有些事一开始便已注定结局!
退社小编简介
殇昕
男,高二理化班学生。2005年10月入社,担任3-7期美术编辑一职。原名忆情迦若,于第4期时改为殇昕。工作勤恳,踏实,尽心尽力。后因班主任与家长的双重压力,于20061年10月被迫退社,主要作品有散文《但偏偏,雨渐渐》,小说《血薇2》。文字朴实与华丽兼容。
离社性质:不参与希恒制作工作,仅受邀供稿。
黑暗火龙
男,高二物生班学生。2005年9月入社。担任3-6期文字编辑一职。后因受风玛雅文明以及诬术思想的影响,决心潜心研究诬术(汗~)于2006年9月退社。主要作品有散文〈我知道你一直在我身边〉,小说〈追求〉〈黑色蔓陀罗〉〈VBH〉告别篇〈寂静的知识〉等,文笔高于变化,思维的抽象性非常强,所能与之并及。可惜龙从此除了应付考试外不再写作,实乃文学界一大遗憾!(PS:火龙很懒~)
离社性质:连载完VBS便不再供稿,也不再写作,希恒忙是帮忙处理一些小事情。
飞血残阳
女,高二文科班学生(据不可靠消息所闻,此女生理优文劣,择文乃被某师所迫)2005年10月入社,担任3-5期副主编一职。2006年5月末,因涉及考试作弊(散播答案),校方给予“留校察看”处分。2006年6月,残阳被迫辞去学生会职务以及希恒文学社职务。主要作品有小说〈故事〉〈爱尔兰咖啡〉〈似水年华〉,散文〈May-Leave but Forget〉〈记我的生活〉,诗歌〈再见难以说出口〉〈涟漪〉,杂文〈告别篇〉等,文字朴实,感情真挚,责任强……
离社性质:不再参与希恒制作工作,仅受邀供稿。
平台:关于台独
网友 多虑者:台独此路绝对不通,台独只能给台湾人民造成长期的屈辱,缺少尊严,带来不幸。台湾人民要当一个堂堂正正的大国公民,就得脑子清醒地反对政治流氓陈水扁之流的分裂野心,阻止他们的分裂图谋,回到祖国的怀抱,共创祖国美好的明天!做一个堂堂正正、让世人尊重的大国公民!
新华网友: 奉劝台湾当局不要把祖国大陆对台湾人民的爱护和关心当作是筹码,也不要亵渎自己作为一个中国人的权利,那即是:所有的国人都有维护祖国统一的愿望和决心,而且决心绝不动摇。 我们都相信祖国有决心也完全有能力解决台湾问题,作为中华儿女,我们坚决拥护我们的政府!
新华网友: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问题压倒一切。我们愿牺牲其它一切利益来维护和完成这一事业! 我们是祖国的主人,我们不允许陈水扁们的蓄意挑衅和恣意妄为!我们愿为祖国付出一切!
网友 宋爽s: 阿扁导演的又一出丑剧、闹剧。如果他不悬崖勒马,早晚酿成悲剧,成为历史罪人。
新华网友:阿扁不会走回头路的,他为自己掘造的坟墓,却想让正义的台湾同胞为他殉葬。在这种时候,阿扁不会醒悟,应该觉醒的是那些还在为“台独”摇旗呐喊的人!
新华网友: 坚决维护祖国统一!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立场决不妥协!争取和平谈判的努力决不放弃!与台湾同胞共谋两岸和平发展的诚意决不改变!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意志决不动摇!对“台独”决不容忍!
新华网友: “台独”不得人心,中国政府一直在保持高度克制,为的是台湾人民的生命财产,如果台湾当局错误地认为是软弱可欺,那就大错特错了。须知,在当今中国,任何企图允许台湾独立的政府必然为全中国人民所唾弃。迷途知返,仍不失英雄风采,执迷不悟,只有绝路一条。
●有决心、有气魄、有力度、有诚意,就是一个“好”字。 坚决支持中央的正确决策! ——新华网友
●坚决支持中台办、国台办发表的严正声明!我认为这一声明代表了全体华夏儿女的心声,也全面反映了我们在韩中国留学生的共同心愿。拥有5000年历史、生生不息的中华民族,她复兴辉煌的征程是谁也无法阻挡的,祖国万岁! ——新华网友
●声明很及时,何去何从让他选择! ——新华网友●“台独”不得人心,中国政府保持高度克制,为的是台湾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台湾当局错误地认为是软弱可欺,那就大错特错了。须知,在当今中国,任何想要台湾独立的势力必然为全中国人民所唾弃。迷途知返,仍不失明智,执迷不悟,只有绝路一条。 ——新华网友
●用“五个决不”应对“四不一没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我支持! ——网友 xcgz
●好!好!太好了!措辞强硬,就是要求你现在表态,不能再企图遮遮掩掩。 ——网友 fers
●台独份子都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是该狠狠敲一棒了! ——新华网友
●大快人心,说出了每一个中国人的心里话!我们每一个中国人要准备用行动来坚决支持不惜一切代价捍卫中国领土完整的党和政府。 ——网友 明彻
●李登辉死而不僵,陈水扁言而无信,台独势力是中华民族最大的不幸,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反对之,最好的方法是采取,窒息,围困的方式主动出击,使最终不战而胜之。 ——新华网友
“圣诞节”这个名称是“基督彌撒”的缩写。彌撒是教会的一种礼拜仪式。耶诞节是一个宗教节。我们把它当作耶苏的诞辰來庆祝,因而又名耶诞节。这一天,世界所有的基督教会都举行特別的礼拜仪式。但是有很多圣诞节的欢庆活动和宗教并无半点关联。交换礼物,寄圣诞卡,这都使圣诞节成为一个普天同庆的日子。
圣诞节是基督教世界最大的节日。4世纪初,1月6日是罗马帝国东部各教会纪念那稣降生和受洗的双重节日、称为“主显节”Epiphany,亦称“显现节”即上帝通过那稣向世人显示自己。当时只有那路拉冷的教会例外,那里只纪念耶稣的诞生而不纪念那稣的受洗。后来历史学家们在罗马基督徒习用的日历中发现公元 354年12月25日页内记录着:“基督降生在犹大的伯利恒。”经过研究,一般认为12月25日伴为圣诞节可能开始于公元336年的罗马教会)约在公元375年传到小亚细亚的安提阿,公元 430年传到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那路撒冷的教会接受得最晚,而亚美尼亚的教会则仍然坚持1月6日主显节是那稣的诞辰。12月25日原来是波斯太阳神(即光明之神)密特拉(Mithra)的诞辰,是一个异教徒节日,同时太阳神也是罗马国教众神之一。这一天又是罗马历书的冬至节,崇拜太阳神的异教徒都把这一天当作春天的希望,万物复苏的开始。可能由于这个原因,罗马教会才选择这一天作为圣诞节。这是教会初期力图把异教徒的风俗习惯基督教化的措施之一。后来,虽然大多数教会都接受12月25日为圣诞节,但又固各地教会使用的历书不同,具体日期不能统一,于是就把12月24日到第二年的1月6日定为圣诞节节期(Christmas Tide),各地教会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在这段节期之内庆祝圣诞节。自从12月25日被大多数教会公认为圣诞节后,原来1月6日的主显节就只纪念耶稣受洗了,但天主教会又把1月6日定为“三王来朝节”,以纪念耶稣生时东方三王(即三位博士)来朝拜的故事。随着基督教的广泛传播,圣诞节已成为各教派基督徒,甚至广大非基督徒群众的一个重要节日。在欧美许多国家里,人们非常重视这个节日,把它和新年连在一起,而庆祝活动之热闹与隆重大大超过了新年,成为一个全民的节日。12月25日的主要纪念活动都与那稣降生的传说有关。耶苏的出生是有一段故事的,耶苏是因着圣灵成孕,由童女马利亚所生的。神更派遣使者加伯列在梦中晓谕约瑟,叫他不要因为马利亚未婚怀孕而不要她,反而要与她成亲,把那孩子起名为“耶苏”,意思是要他把百姓从罪恶中救出來。
当马利亚快要临盆的时候,罗马政府下了命令,全部人民到伯利恒务必申报戶籍。约瑟和马利亚只好遵命。他们到达伯利恒时,天色已昏,无奈两人未能找到旅馆渡宿,只有一个马棚可以暫住。就在這时,耶苏要出生了!於是马利亚唯有在马槽上,生下耶苏。后人为纪念耶苏的诞生,便定十二月二十五为圣诞节,年年望彌撒,纪念耶苏的出世。
圣诞节便是於十二月二十五日纪念耶苏的诞生,但真实的诞生日就沒有人知道了。十九世紀,圣诞卡的流行、圣诞老人的出现,圣诞节也开始流行起來了。
圣诞老人的传说在数千年前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即出现。北欧神话中司智慧,艺术,诗词,战争的奥丁神,寒冬时节,骑上他那八脚马坐骑驰骋于天涯海角,惩恶扬善,分发礼物。与此同时,其子雷神着红衣以闪电为武器与冰雪诸神昏天黑地恶战一场,最终战胜寒冷。据异教传说,圣诞老人为奥丁神后裔。也有传说称圣诞老人由圣·尼古拉而来,所以圣诞老人也称St.Nicholas.因这些故事大多弘扬基督精神,其出处,故事情节大多被淡忘,然而圣诞老人却永驻人们精神世界。每年圣诞日,圣诞老人骑在白羊星座上,圣童手持圣诞树降临人间,随着世事变迁,作家和艺术家开始把圣诞老人描述成我们今日熟悉的着红装,留白胡子的形象。同时不同的国度和文化对圣诞老人也有了不同的解释。在德国,传说他扮成圣童把坚果和苹果放在孩子们鞋里。他乘双轮马车四处漫游,观察人们的行为,尤其是小孩,如果表现好,将会得到苹果、坚果、糖等诸多奖品。坏孩子则得一鞭子。家长们灵机一动纷纷采用此传说来鼓励孩子们听话。大大超过了新年,成为一个全民的节日。圣诞老人已经成为圣诞节最受喜爱的象征和传统。他赶 着驯鹿,拉着装满玩具和礼物的雪橇挨家挨户给每个孩子送礼物的快乐老精灵的形象已深深地留在人们的记忆中。
11世纪末来自意大利的宗教士兵将Nicholas圣人的遗物带回意大利,并在港口城市Bari建造了一座教堂来纪念他。很快世界各地的基督教徒纷至沓来朝圣这位圣人。这些朝圣者将圣人Nicholas的故事带回他们的本土,所以有关圣诞老人的传说在各个国家都各具特色。
12世纪欧洲出现了圣人Nicholas纪念日,以互赠礼物和慈善活动为主。德国、法国、荷兰则将12月6日作为宗教纪念日,给孩子和穷人们赠送礼物。
荷兰殖民者来到美洲时,将他们的Sintirklass主教也带了去,Sintirklass身着红袈裟,骑着一匹白马。Sintirklass的美国形象后来逐渐演变成一个快乐的老精灵。起初美国作家华盛顿.欧文在他的喜剧《纽约的历史》中将他描述成一个又圆又胖的荷兰老人。1823年,诗人Clement Moore在他的诗歌《St.Nicholas印象》中继续将Sintirklass/Saint Nicholas的形象戏剧化,这就是各位在本篇开头看到的圣诞老人。
19世纪60年代卡通制作者Thomas Nash画了一幅胖胖的、慈祥的圣诞老人作为《Harper的一周》的插图。这个圣诞老人的形象开始深深地扎根于美国人民的脑海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圣诞老人的形象传回欧洲,传到南美洲,传遍世界各地。
许多国家都保存了他们自己有关圣诞老人的风俗和传说。在荷兰的传说中,圣诞老人Sintirklass还带了一个叫Black Peter的助手,乘着一艘船于12月6日来到。他带着一本大书,书中描述了所有荷兰小孩在过去一年中的表现。表现好的小孩就送礼物给他们,不好的小孩便让他的助手带走。
德国的圣诞老人也带着一个叫做Knecht Ruprecht、Krampus或Pelzebock的助手,肩上背着个装着礼物的大袋子,手上拿着一根棍子。好孩子可收到他的礼物,顽皮的孩子却要给教训几棍子。
意大利的圣诞老人叫La Befana ;法国的圣诞老人叫Father Christmas或Pere Noel ;瑞士的圣诞老人叫Christkindl或Christ Child;斯勘的纳维亚地区的圣诞人叫julenisse 或 juletomte ;而英国的圣诞老人和法国一样也叫Father Christmas(圣诞之父),他的形象比其它圣诞老人更庄严,更清瘦一些。北美的圣诞老人便是乘着驯鹿拉的雪橇来给孩子们送礼物的。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心地善良的贵族,他的妻子因病去逝,抛下他和他的三个女儿。 这个贵族尝试了不少发明,都失败了,但也因此耗尽了钱财,所以他们不得不搬到一家农舍里生活,他的女儿们也只得亲自烧煮、缝纫和打扫。
一晃几年过去,女儿们陆续到了出嫁的年龄,父亲却变得更加沮丧,因为他没钱给女儿们买嫁妆。一天晚上,女儿们洗完衣服后将长统袜挂在壁炉前烘干。圣人Nicholas知道了她们父亲的境况后,就在那天晚上,来到她们的家门前。他从窗口看到一家人 都已睡着了,同时也注意到了女孩们的长统袜。随即,他从口袋里掏出三小包黄 金从烟囱上一个个投下去,刚好掉在女孩们的长统袜里。
第二天早上,女儿们醒来发现她们的长统袜里装满了金子,足够供她们买嫁妆了。这个贵族也因此能亲眼看到他的女儿们结婚,从此便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后来,世界各地的孩子们都继承了悬挂圣诞袜的传统。有些国家的孩子则有其它类似的风俗,如在法国,孩子们将鞋子放在壁炉旁等等。
圣诞祝福
· Merry Christmas and Best Wishes for a Happy New Year!
· Beautiful dream comes true
· Bring you Good wishes of happiness. This Christmas and on the coming year.
· During this Season may the loy and love of Christmas be yours.
· Each Christmas brings me wonderful thoughts and memories… and you get lots of presents, Oh well, Merry Christmas.
· Greeting you warmly with a wish that’s sincere for a healthy happy and wonderful days.
· Have a heartwarming holiday! Warmest wishes for a very merry Christmas
· Here are special greetings And the best of wishes, too - May Christmas and the coming year Bring happiness to you!
· Hope your holiday is great and your New Year a prosperous one.
· Hope you holidays are filled with all you favorite things this Christmas … and all the happiness you could wish for.
· I hope you will join with me in bringing in the new spring. HAPPY HOLIDAYS!
· In our hearts, we’ll always be near Merry Christmas!
漫谈感情观
….:
亲情以家廷为基础,友情以社会为基础,而爱情则是单纯的虚幻的一种意识。我通常认为,爱情源于人的幻觉,是世界上最为模糊的一种情感。而亲情与友情则是实实在在的一种存在与交流,爱情的存在是双方意识的共同谋合,我倡导简约的爱情,即爱情加上了物质的砝码就不能称其为爱情。
紫鸳冰翼:
在我看来亲情应该是随时随地的温暖,不管到了多远的地方,不管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以能感受到的这份温暖都不会改变。可是目前社会上的亲情却像是分数的交易,在孩子小的时候,用分数把孩子的那温暖逼没了,等老的时候反咬一口说孩子不孝顺,不反省自己的行为,太可恶了。可以说,亲情一年比一年变质了,悲哀的社会啊!友情很重要,如果是一个人没有友情,活着也失去了意义,或深或淡,都需要。爱情,有人说,20岁以前不谈恋爱,那会是一生的遗憾,因为在20岁以前谈的恋爱最纯,唉,本人已经走进18岁的尾声了,估计20岁以前也不可能了。其实,我觉得,轰轰烈烈也好,平平淡淡也好,只要其中真的由爱构成,就足够了!
007:
亲情,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先被扣上再慢慢酝酿的关系和情感。在一生中我们一直有亲情,而真正懂得亲情却是在成长之后。爱情,不是单纯的喜欢面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感动。无论轰轰烈烈,还是平平淡淡,真正的爱情都是值得用全部去维护和珍惜的,最重要的是爱情要用心,不用心的爱情,只能称之为色情。
坠羽:
情感是一种很微妙的东西,它本身是一个整体,只是因为不同的人与你的不同关系,面被分成了亲人、爱人、友人、敌人和陌生人。往往亲人、爱人和友人是最贴心的三者。亲情是一个人永远的港湾,虽然它有时会不被理解,但当你一无所有的时候,你会发现亲人一如既往地在你身边。它绝不会去故意地伤害你。拥有友情的人是幸福的。真正的朋友在你遇到困厄时绝不会离你面去。朋友之间是能够心灵相通的,彼此会突然想起对方,猜测他(她)在做什么,心情好不好……友情正是一件纯白的棉被。真正的爱情是亲情和友情的结合,爱人既是你的亲人,也是你的友人。世俗的物质的“爱”谈不上爱,爱情是凌驾于心灵之上的。也许我们常会为身边的“爱”而叹息,但美丽的爱情不是没有,而是它还未到来。最重要的是,我们要学会珍惜身边的人,珍惜所拥有的亲情、友情和爱情。
碧然悠之:
友情在我看来,这是三种感情里最重要的。朋友很重要。有人说我滥交,但三、四年的感情,雷打不动。
亲情这是必需的,但却不是随时随地的。我从不认为我在精神上依赖于父母。我要的亲情是习以为常的,不言而喻的。好像很不孝顺吧,在我看来,那只是一种责任。
飞血残阳:
我与默默的观点大致相同,对于爱情,我则认为是友情的开始,友情是亲情的延伸,生活可以没有亲情,可以没有爱情,叭独不能缺少友情,哀莫大于心死,一个与友谊撇清关系的人,他的生活必是不能如意的。爱情是生活的调味剂,是寂寞生活的缺口,可惜我相信爱,却不相信爱情。
阳光永远灿烂:
世界如果没有亲情,那么其它感情也是虚伪的。友情的亦真亦假另人难以捉摸,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让人难以忘怀的是一段趋势的友情,然而,伤人最深的亦是友情的背叛。爱情是什么?细节罢了,天冷了,爱情是一件棉被;口渴了爱情是一杯清茶;炎炎酷暑,爱情是一股凉风。虽然爱情很美好,但如果没有爱情,我的世界照样很精彩,我不排斥爱情,但我也不乐意接受爱情,因为爱情是一种付出。
焰沙:
爱情无法很清晰地去描述,它是一种微妙的感觉加情素,就像焰与沙,焰火热情地自我燃烧,以为可以照耀沙给予它温暖,沙亦以倾身而下来作为回报,可最后的结局是焰火熄灭,沙也成灰,它们都没错,只是不相容!
兵临城下:
爱情观:真正的爱情并不需要太多的“山盟海誓”和“海枯石烂”,简单地思念着对方,心中有对方那便是爱情。“海枯石烂”山盟海誓“纵然是美味的侍肴,但是这样的盛宴又能有几个人消受得起呢?只有那简单的爱情才是一杯清淡微苦的香茗,虽是简单平凡,但是却一日不能缺少。真正的爱情就是被那一杯杯香茗慢慢薰出来的平凡之爱的升华,它将陪伴你的一生。昙花一现纵然美丽,流星飞逝也纵然凄丽,但那只是霎时的完美,并不是真正的美丽。香消玉陨之时,方知爱情之凄丽……
亲情观:也许我的亲情观有些偏激,我认为当今社会的亲情是建立在“子女的成绩和父母的金钱”上的一座危险而又看似奢华的大桥,悲哀……
友情观:为朋友两胁插刀,赴汤蹈火,没有一名怨言,朋友是我一生最重要的人。
王坤:
亲情是辆老爷车,小时候嫌它这嫌它那,老是踢踹;以后才发现它的珍贵和无可替代,不敢再有任何伤害。
友情是辆跑车,它给年轻的你一切所想要的刺激、快乐、奔放……你和它一起变老。当它不能再前行时,你也坐上了轮椅。又一辆老爷车,当跑车成为古董车,没有了速度与激情,剩下的只有深深的怀念了,面那一点一滴都足以陪伴你度过轮椅上的余生岁月。再看到那熟悉的面孔,吆喝一声:“自己的兄弟!”
爱情是一起特大车;祸,是擦车而过。婚外恋是车祸,是追尾事故,其结果往往是只有一个人付出惨痛代价,有一条路很远很远,那是生命;有一种时间叫做永远,永远不知道有多远。总有那么一些人会用永远不知道有多远的时间陪你走那条很远很远的路。我感激那些曾经和我一起走过以及现在和我在一起的他们,是他们点亮了路灯,照亮了前程。
枫:
友情:友情这个字眼,时常是寓有深意的,是迷人的,它能打开人们的心扉,让双方的心儿靠近;它能沟通人们的思想,——即使是不同的思想,也能因为友情而互相谅解。
爱情:爱情有如佛家的禅——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就是错。
墨痕轩辕:
关于友情,一直的总是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孤独,但这只是内心上的孤单。并不明白孤独是多么痉,只是有种淡淡的忧伤。内心那昏暗的天空,永远飘洒着碎落的雨丝,在无边的道路上默默的走着。朋友真的不用很多很多,当你难过伤心的时候,看见他,那干涸的心遇到露水般也就够了……
关于爱情,我们这个年龄段,想念多数人都觉得自己的“理论基础”比较雄厚。只是奉劝一句,理论总归是理论,与实践结果还是有距离,许多会喜欢那种默默无闻,淡如流水般的受,只是当受了才会明白多么希望听到的还是那几个字,几句话。
关于亲情,当友情背叛了,当爱失去了,唯一可以让你那颗零落的心可以安慰的地方就是“家”。当你受挫时,你才会明白,世界上没有什么可以代替亲情。
星月由来:
亲情观:我们和父母的关系随着年纪的增长而一直变化着,小时候,我们喜欢做父母的小跟班,妈妈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长大后,我们喜欢做父母的小对头,爸爸要我怎么做,我就偏偏反着做;成熟后,才明白父母的爱,才看到自己的不懂事,才知道珍惜,才想起要回报。
爱情观:爱情是很神奇的东西,让人哭,让人笑,让人幸福地想不再醒来,让人痛苦地想就此离开,没有人能说出,爱情是什么,要是说得清,那就不是爱情了。爱情,在高中时期,这真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不只我们,老师、家长更加敏感,他们灵敏的“嗅觉”闻到一点点青色气息,就要对我们严加“逼供”。其实,谁没经历过青春期?谁能没有一点青涩的情素?老师?父母?他们也青春过!他们的紧张,根本还是为我们好,怕我们“早恋”,可是事实上,心理衰老至此的我们,哪里还有什么“早恋”,哪里还会有什么“纯洁”的爱情,穷书生富家小姐的故事不会再上演,王子灰姑娘的故事只可能出现在童话书上。
阳光下少年犯:
亲情:感情生来就是被付出的,而亲情更是如此。小时候就很听妈妈的话,那时当然不懂什么叫孝顺,只是因为怕被打,所以才听话,现在还是听妈妈的话,只是不想让她烦心,这应该算那么一点孝顺,我冲刷 幻想能把亲情与友情完美的结合,但也只能是幼想吧!
夜下孤灯
友情不是简单的Friendship,它是一种不可缺的依靠,每一刻的安慰,都是给我们最深的感动。
爱情,伊甸园的故事感人至切,永恒的Love,让人有些后悔,又有些痛,只是因为爱在心中。
亲情,父母的关爱,一顿饭,一句关心的话语,都是爱的传递,每一次,都是父母给予的爱让人流泪,永存,Forever.
Windboy:
关于友情,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来今世的一次擦肩而过。那么,我的那些友情,究竟是用前世多少次的回眸换来的?所以对于友情,除了珍惜,我想不出更好的方式来对待它。
关于爱情,“爱情是两个人一起快乐的幸福”。这是我所理解的爱情。我们给不起沉重的海誓山盟,亦不奢求有多么浪漫的动人情节。我们所需要的也许只是那些简单的快乐。只是千万不要到了最后两面三刀个人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Aigel:
友情:生病时有人照顾,伤心时有人安慰,开心时有人分享,不论你做什么,他们总是在背后默默地支持你,友情无界线,拥有它,就拥有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
爱情:爱不等于喜欢,爱的感觉源自眼睛,而喜欢的感觉源自耳朵。如果你试图闭上眼睛,爱便会化作一滴泪水,永远留在你心中。爱情,无需要多言,只是手牵手,一直走到生命的尽头。
亲情:最难说清楚的一种感情。判逆的我们经常会忽略它的存在,有时会把它和唠叨,厌烦画上等号,但也许它是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
链:
友情是灵魂的交融,穿越时空的限制,绝对永恒。别离后的相逢,没有生疏,只是多了份沧桑,更多了一份珍惜与心疼。友情是秋风的一片枫叶,艳丽明亮。
亲情是生命的衔接,是幸福的始祖。亲情的门永远是开的,旁边永远有一个守望者,守望远方的亲人的安稳离开和归来。亲情是春天的小草,生生不息。
爱情是沙漠中的仙人掌,在解渴的同时刺你一身的伤,爱情只能相对的永恒,不要去期盼它的完美,痛总是多于快乐,是一场如云霄飞车般的旅行,爱情不能被轻易碰触,除非你准备好受伤。爱情是冬夏的交融,热烈同时冰冷,令人向往令人却步。
不知小寒:
“问世间情的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此语并不专属于爱情。或许对我来说,亲情和友情才是最弥足珍贵的。
有一句比较经典的话: Family=Fsther and Mother . I love you. 真的,亲情就像冬日里的太阳,那种温暖就像溪水一样一直淌啊淌的,淌到你的心坎里去了。亲人,永远都是最爱你的人,而不是那个对你说“I love you forever.”的人,因为爱情的保质期实在是太短了,或许是我们这个年龄的人还不懂爱情吧。
希恒留言集锦
首先,对于希恒的同仁火龙的退社,深表遗憾
接着,借苯苯猪的话讲两句,希恒,充满诗意和蕴涵希望的名字,应该是给人启迪的地方,让人坚强的地方,是传播希望和信念的场所,是同盟战士并肩作战的场所,用不着每天都哭哭啼啼,让郁闷像传播疾病一样散播开来。
——王叶丹
你们的文章让人忧郁,让人感动,让人痛快。虽然有些看不懂,但看了还想再看!特别喜欢飞血残阳和沧蝶的文章,写的太棒了! (我真不知道这个人是不是被..收买了,这么夸她们~助她们的气焰..哎——碧然悠之)
By the way⒈火龙的退社声明真欠扁,他想练妖术,我还想成为哈里波特呢!
⒉舒怡是我小学里自然老师的女儿,真是个很灵巧的女孩啊!
⒊小玺走的时候,我正好被数学Teacher叫起来回答问题,看到了他寂寞的背影,突然想到他唱的《TAKE ME TO YOUR HEART》
——未命名
无意间遇上《希恒》,被它清新,幽默所吸引。 ——绿
曾经的我们豪情万丈,意气风发。盛开在最美丽的季节–花季。多美好的名字。可是所谓的爱情无法开花,所谓的梦想没有翅膀。十七岁的天空只剩下无力的苍白,可以填充的只有缠身的试卷,枯燥的教科书,那些晶莹剔透的青春,无情地埋葬在沉重的叹息中,花落知多少?!《将军之子》使我看到一股信念,存在我们每个痛恨应试教育的人心中!
(谁都骂高考,可中国人口这么多,谁提的出比高考更可行的办法么?!还是踏实一点好了——碧然悠之) 我不讨厌高考,但讨厌一切向高考看齐的办法!~
( 既然生活在这样的一个世界,何必去埋怨什么。一切的一切都必须经历的。关卡越多只能说明你的挑战更多。高考我从不排斥,相反那是何等重要的经历啊——亦丘疼藤)
非常喜欢叶子的“走过心情”。早淡淡的哀伤中,她似乎一直在追寻幸福而消逝的记忆。她的文章很充实,写得很有东西,我向来喜欢这种灭有浮华,简单干净的心情和文字的。也许自己是一个时常掉进记忆深渊无法自拔的人,读了这篇文章,那些人,那些事,我仿佛觉得心弦又被弹了起来……叶子,希望可以再看见你的文字,希望可以品读你细腻、简单的心情。
——shirly
以前不知道在哪本书上看到说:“当你紧握双手时,你手中什么也没有;当你摊开双手时,整个世界都在手中”。感觉很受启发。从而想到生活也不过如此。此言即是为生活的囊括啊。象老刘讲的,不要抱怨,要换个对生活的感叹,把“哎”改成“耶”,觉得极有道理,真实高手!!
(刘老师还是不错滴,我欣赏他的为人——亦丘疼藤)
(……对于老刘,我……无语…——碧然悠之)
(其实启东中学能这么太平,没太多混混,也多亏了他在这里面镇着。——淡然)
彩色变黑白,反而更精彩。
一直觉得《希恒》最大的看点就是真实了。当铅笔印证了现实,没来由的,就会象偷得桃子的孩子一样,显出微笑。就是喜欢在文字中碰触到那些触手可及的东西。
在文章中也可以时常看到有佳句暴出,但是总体的文采还得提高啊。极富感染力的文章有了文采,那真是……
PS:残阳,弄错名字不是我的本意,即使弄错也只是一时的笔误。
——莳萋
批评哪个未命名,我和舒怡几年同学都不知道她妈妈是自然老师…你还真能嫁接啊,就算人家是美女也不必这样套近乎,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Rainbow
《将军之子》——这篇令人看了后会热血沸腾的文章,相信只要是在“东启中学”就读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拍手称快(非正常人类及支持疯人院建设者除外)。虽然那类似于武装斗争的起义最终以失败而告终,但I believe ,只要是接触过《希恒》,喜欢《希恒》的人,都会将这种“子缨精神“长久的传播下去,经久不息。。。
——风行游龙
秋天老去,冬天就会来,可是我们新心中的太阳永远不会下山,《希恒》不应该象老去的秋天一样忧伤,他应该永远是淡笑的,第七期的《希恒》好象一个被倾诉者,看了以后,我的心也不禁沉重:我们,太受压迫了!还有看了《将军之子》真的太棒了,要是真的就太好了!
——清茗
索写过一句话“人民不应当畏惧政府,政府应当畏惧人民”。我觉得很经典,自古以来哪个王朝不是靠人民建立起来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枷南离
少了我,《希恒》缺了几分颜色。
——若冰魂
《希恒》我只有用一个字来形容你…帅,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鬼见鬼不投胎,超级cool……
——王子
我喜欢的作者要属笨笨猪,我觉得他的文章幽默,同时又带些讽刺,希望你再接再厉,让我们看到更优秀的作品,
——庄文
殇昕的那篇告别文章真的很感人啊,连我自己也跟着悲伤起来,虽然我不认识的。
——炽翼永恒
可以增加些漫画吗?小编们也选一些人物当自己的代表人物,外加做人希恒成员的自我介绍,当然是在希恒中的小编们拉……麻烦多提供点货,我们这一直缺着呢?!政治老师说过:供不应求,会导致物价上涨的!
——杨睿老大上
很多文章看起来象日记,感觉特别散,不能算作文章吧!但是感觉很贴心,离开了“文章”的束缚,反而更真实的反映了我们的内心状态,我喜欢!不过可别把这些搬上高考试卷啊!!!去参加新概念吧!
关于“小玺”的那个系列太感人了。(真情实感,当然感人——碧然悠之)哈哈哈,这么说也有些个人因素,因为里面写到了广播台,我很羡慕你们在广播台的生活,下次可不可以多些描述?(我上次到广播台试音,话筒坏了,好不容易弄好了,结果我还是被无情的PK掉,惨啊……5555——)
——既迁
首次看《希恒》是DSW推销过来的,给他面子,毕竟是朋友,当时觉得10块钱贵了点,不过看了就不觉得了,感觉DSW!……
《希恒》的文字很有痛感诶!符合高中生的正常生活需要!摁~不错。《希恒》应该很有前途的!
愿《希恒》有个美好的未来!
——白
“昔梦希,夕梦希,晰梦希,惜梦希,希梦希;横忆恒,狠忆恒,衡忆恒,很忆恒,恒忆恒。”曾经怀疑自己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徒劳,怀疑那个梦中的人是不是真正的自己。现在,不需怀疑。因为“希——恒”
——孤叶
《希恒》是“毒品”,等级也达到了AAA级,害的我们村里低级三保户非要拿出仅有的10个硬币来吸毒。你们说,这是不是罪过。还有偶认为《希恒》太女性化了。难道你们认为让《希恒》进入母系氏族公社是正确的?所以,偶要再次为男同胞们建议:军事、漫画……
——悠然忘返
那个叫“十八”的是以前的主编吧!呵呵——搞笑,俺的绰号也叫“十八”。如果有机会真想认识一下学姐。
《希恒》真的不错,在这里,我能充分体会到高中生活,高中同学的蓬勃生气!外加感叹——我校才子佳人真多啊!
不过应该写的积极点!太煽情——为小店卖餐巾纸啊??嘿嘿——
(为广交朋友,QQ:403041459)(谢拉,我加你为好友——十八)
——旦
看到一份如此令人感动的杂志在我们的手中传阅,在我们心中发芽,充满着旭日的朝气,愿《希恒》承载着我们的梦一起飞。
——琪
看着《希恒》上的一篇篇文章,感觉青春年少的我们是如此的心意相通。这是一份令人感动的杂志,记载着启中生活的乐与痛。痛并快乐着,因为有《希恒》……希望《希恒》能永远永恒——加油。
——冶
《希恒》里这么多人,都这么的可爱,我有个建议啦!大家把自己的照片贴上去嘛!大家认识认识——佛说:前世的500次回眸,才换来今世的擦肩而过。我们现在何必擦肩而过呢!~呵呵!主编带个头,把大家的庐山真面目公之于众,对吧?!
——爱七七的小七
改革还没开放呢!现在的女性就已经这么开放了……汗…
我那个感啊!我那个慨啊!这一界高一潜力好大哈!8错8错,你们是希恒的未来啊,加油!!(鼓掌中)另外,我要重声一遍,我们的口号是——爱碧悠,yeah! ——碧然悠之
看的热血沸腾,一个字“酷”!~(班长一个“酷”字打动我心扉啊!——十八)
——浠漩